保报要各地彻底实现关于发展私营畜牧业的决议
指责各州没有加紧发展私营经济,说某些人害怕私人经济会使社员不关心农业社的工作是没有根据的
【本刊讯】保加利亚《工人事业报》1963年11月30日发表一篇文章,标题是:《在保共中央农业委员会里》,《彻底实现关于发展私营畜牧业的决议》,摘要如下:
11月27日保共中央农业委员会审查了这一问题:如何完成保共中央和部长会议关于发展私营畜牧业的决议。
委员会指出,党的州委员会、乡委员会和大部分的农业社和国营农场的领导研究了党中央和部长会议关于改善私营畜牧业状况的决议并拟定了一些措施。
在许多州里和国营农场内,由于对巩固私营经济越来越关心和更加专注发展私营畜牧业的结果,取得了显著的成果。鉴于保共中央10月13日信件,在维丁召开了党的州委员会的扩大全会。全会责令农业社和国营农场的领导,分给每户社员和每户工人五狄卡尔的常用土地。而在山区,有许多分散的小块田地和草地,不适于集体耕种分给每户十狄卡以内。
从2月份到11月中旬,一些州又将数千狄卡尔土地划为自留地。许多州和农业社经常向农业社员和国营农场工人出售小的商品牲畜,分给更多的饲料。
在索非亚和其它州的实践表明,某些人惧怕这一点是没有根据的。他们害怕私营经济的牲畜增加了,社员将不关心农业社的工作。事实却恰恰相反。物质刺激催促着人们更卖力地参加社会经济,因为谁的劳动日多,谁就不仅得到更多的钱,也得到更多的饲料。
农业委员会会议指出在执行保共中央和部长会议关于发展私营畜牧业的决议方面所作的事情还远不能令人满意。在许多州里,在大部分农业社和国营农场中还没有解决在实践中的一些基本问题。许多拟定的措施还停留在纸面上。自留地的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一年过去了,而根据决议所规定的土地仍未分给农业社员和国营农场的工人们。
农业委员会认为党的州委会必需在年底以前采取彻底解决自留地问题的措施。应当采取一切措施,以便保证1964年在公有经济中,也在私营经济中有足够的小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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