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法律和生活》说波兰少年犯罪人数不断增加
【本刊讯】波兰《法律和生活》1963年第23期发表了一篇谈少年犯罪情况的文章。摘要如下:
从1959年到1963年,少年犯罪的案数有了增加:1959年由于犯罪而受审的少年为三万八千八百二十四人,而在1962年这个数字增加到五万四千四百人。少年犯罪情况,在工业中心,特别是在大城市,如卡托维采,弗罗茨瓦夫,波兹南,革但斯克,华沙等地的情况最为严重。
几年来,少年犯罪的性质没有多大变化。1962年,偷窃社会财物的占百分之三十四点一,偷窃私人财物的占百分之五十三点四。另一种常见的犯罪行为是损害人们的生命和健康,这类犯罪行为在1962年占百分之五点六。1962年还有百分之一的案是少年犯强奸罪行。
在犯罪的少年中,学龄少年最多。1962年受审的少年中有百分之六十八点二是小学生。百分之八十一点一犯罪的少年是有父母的。由此可见,父母和学校在对少年的关怀和教育中存在着严重的缺点。
另一个危险现象是少年进行集体犯罪活动。最近时期出现了一种更加危险的,接近于强盗式的集体。这些集体都有代号、有内部制度、成员之间互相分配职务。特别令人不安的是,在这些集体内十三岁的少年的比例越来越多了。1962年少年犯罪案件中,集体犯罪案件占百分之六十四点五。另外,1962年流氓罪行犯中间有百分之二十是二十岁以下的少年。有些流氓行为几乎全是青少年干的。例如,毁坏公共交通工具。
少年酗酒现象是一个应该注意的问题。在1962年受审的少年中有百分之十一是酗酒的。
少年犯罪增长的原因:
1、少年犯罪是一个大城市和工业中心的问题。工业化和城市的发展引起了人口的很大流动,这就产生了适应新的生活条件的困难。如果对此过程不加以应有的引导,那孩子品行的变坏和堕落是不难的。
2、在很多情况下,犯罪的少年是出生在父母都工作的家庭里的。妇女参加工作,限制了做母亲的对孩子的关心、监督和教育的作用。此外,今天的父母,大多数是年轻人,他们对家庭生活和担负起由于结婚而产生的责任准备不够。
3、在犯罪的少年中主要是小学生,而其中大多数是在学习中有困难。留级的学生或是被开除的学生。由此可见,在学校教育工作中还有大量的简单化做法,对较差的学生很少关心。
4、我们对学生的偷窃、酗酒、野蛮无礼、不守纪律、学习不努力感到痛心。但是我们很少把这些现象同一些成年人的行动联系起来。青少年能看到我们社会生活中的一切有害现象。他们成天在报纸里读到营私舞弊、盗窃、强奸和打架的消息。我们不断要求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但是,却经常忘记,必须对成年人加强教育。限制青少年的犯罪行为,也意味着要同时消除某些社会环境中的堕落影响。在我们的节日前或发薪日晚间的街道的景象肯定不能成为对我们年轻一代进行教育的榜样。
5、通过报刊、电影、电视来培养青少年的爱好和兴趣,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商题。
但电影、电视向我们青少年提供的文化娱乐节目缺乏积极的榜样,充斥着在十几岁少年中受到极大“欢迎”的“佐洛”式的英雄(“佐洛”是波电视台全国联播的节目中每周专门给青少年分段放映的美国两部武打片中的强盗头子的代号——本刊编者)。电视台认为,我们的青少年没有看“眼镜蛇”节目和惊险电影,那是错了。每星期五早晨,在衣帽闻、在学校里,“眼镜蛇”节目是学生们清早一见面就谈或交流看法的内容(“眼镜蛇”是波电视台每星期四晚上演出的强盗、侦探剧——本刊编者)。有一个小学生对父亲不让他看这一节目有意见:“同学们都看这一节目,否则我明天同他们没有什么可谈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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