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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变奏曲(二)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91-07-25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家庭变奏曲(二) 按人口比例计算,结婚率最高的是葡萄牙。由于法律严格的原因(禁止离婚和流产使许多年轻人对婚姻望而却步),爱尔兰的结婚率10年来持续下降,同法国'...

家庭变奏曲(二)


按人口比例计算,结婚率最高的是葡萄牙。由于法律严格的原因(禁止离婚和流产使许多年轻人对婚姻望而却步),爱尔兰的结婚率10年来持续下降,同法国并列为欧共体国家倒数第一。从1972年到1987年,法国人的结婚数量不断减少,妇女的变化、生活方式和税制(同居者比结婚夫妇纳税少)促进了这种现象的发展。另一个事实是:战后欧洲人结婚年龄越来越小,而1980年以来出现了相反的趋势。1965年21岁或22岁的女子有一半结婚,如今这个比例还不到1/3。可以认为今后长时间内结婚率将低于20年前的水平。同居被接受
在结婚率降低的同时,同居者的数量大幅度增加。在法国和联邦德国,同居者有100多万对。在荷兰,从1977年到1982年,同居者数量增加了两倍(现在是60万对)。保持特别纪录的是丹麦(同居比例从1974年的9.6%增加到14%)。同居者主要是年青人:在法国和丹麦,近一半同居者中的男子不到25岁。同居现象在大城市更普遍,主要是那些知识水平较高和不信教的人。
喜欢这种方式的妇女比男子多,她们认为这种方式比婚姻更加平等,而且约束更少。与从前不同的是,同居更是一种生活方式,而不是为了“试婚”。夫妻寻求平等
“欧洲晴雨表”调查所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欧洲夫妇可分为3大类。最古老的一类是只有男人上班挣钱,妇女在家照顾孩子、做家务。这类家庭在减少,现在占25%,而1983年占28%。
第二类:妻子干一份比丈夫轻松的工作,同时承担大部分家务并照料孩子。30%(与1983年相同)的欧洲家庭选择这种方式,德国人对此更有偏爱。
第三类:夫妻干同样繁重的工作;家务和照料孩子由两人共同分担。这样的家庭数量最多,占40%(1983年为36%)。丹麦、英国和西班牙的家庭多数选择这种方式。平等的观念在其他国家(除卢森堡以外)被普遍接受,然而在意大利没有进展,在希腊甚至还后退了。这个争取夫妻更加平等的运动触及各年龄层的男女。不过,老年妇女对此兴趣不大,25岁到54岁之间的男子却非常关注。
斯堪的纳维亚国家的妇女解放最早。丹麦特别推崇夫妻平等的家庭模式。远远落后于欧洲平均水平的3个国家是联邦德国、卢森堡和爱尔兰。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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