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新的联盟条约草案内容
【路透社莫斯科6月26日电】苏联总统戈尔巴乔夫向议会提交的联盟条约草案没有提任何共产主义信条,该草案关于建议分权的内容归纳如下:
“由联盟和加盟共和国共同控制的范围”包括:
△军事政策、国家安全战略、核原料储存、确定对外政策、社会经济发展指导方针、燃料及能源的共同政策。
中央专有的权力包括:
△维护联盟主权和领土完整、指挥武装部队、边防军和内务部队。
△从事苏联对外政策及对外经济活动,并协调加盟共和国在这些方面的活动。
△提出联盟预算、发行货币、掌握苏联货币、黄金和钻石资源。但草案说,加盟共和国有权分享这些资源,因此将进一步讨论签署有关确定如何使用这些资源的协议。
加盟共和国享有的权力如下:
△控制土地和自然资源;
△有权与外国建立直接外交关系、设领馆、建立贸易及其它关系;
△加盟共和国可称为“主权国家”。其他:
△议会将有两院,一个由公众直接选举产生,另一个由加盟共和国的代表组成;
△还将有一位由人民直接选举的总统,任期5年,最多不超过两任;
△现有立法将对脱离的加盟共和国有约束力,有效期为5年;
△联盟向其它承认这个条约的民主国家开放;
△联盟及其加盟共和国支持自由经济发展,并保护各种形式的财产。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