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斯科四名大学生抢劫汽车
【本刊讯】苏联《消息报》11月2日刊载了民警少校科普捷夫的短文,题为《他们是四个人……》,全文如下:
在一个秋天的夜晚,有四个青年在特鲁布广场乘上了出租汽车。他们在半路上的谈话有点可疑,司机觉得不对头,便把车子停了下来。司机契尔尼亚金装作修理马达的样子,等待着民警的到来。
有一个小伙子从车里跳出来,抓住了司机的手,打算把司机拖到汽车里去,犯罪的同谋也过来帮忙,他们企图对契尔尼亚金进行抢劫,然而他争脱了,有个小伙子跳上汽车,抓起方向盘,汽车就奔驰而去了。
契尔尼亚金同正在巡逻的135队的民警准尉洛马金和上士阿法纳西耶夫一起,骑着摩托车追赶“伏尔加”牌汽车。罪犯为了不让人追上,便以最大速度往前开。在沿河大街上,汽车的控制失灵了,碰在堤墙上,掉进莫斯科河里去了。
不一会儿,有两个人露出水面。正顺着沿河大街往前走的器械工米哈伊洛夫帮助他们上了岸。“被救上来的人”原来是莫斯科彼罗戈夫第二医学院四年级的大学生马斯利亚耶夫和布迪林。
米哈伊洛夫听见他们说:“要赶快溜”,这句话提起了他的警惕,他同及时赶来的民警人员一起逮捕了马斯利亚耶夫和布迪林。
事情的全部细节很快就弄清楚了,同被捕的这两个人一起,汽车上还有两个大学生,也是那个学院的:一个是萨夫琴科、另一个是格奥尔加基斯。他们俩自己判处了自己的死刑——掉在河里,与《伏尔加》牌汽车同归于尽了。
就是在那个悲惨的晚上,他们在饭厅里友好地庆祝了格奥尔加基斯领到助学金,后来他们决定去“开开心”,同时也充实充实自己的腰包。
活着的罪犯即将受到审讯。
《消息报》按语摘要如下:
莫斯科市执行委员会社会安全局对编辑部说,偷汽车的案件最近以来增多了。民警人员认为,惩罚这种罪犯的措施太轻:只是反省5—10天。俄罗斯联邦社会安全部应该通过一项严格的法律来对付那些专拿别人汽车去兜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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