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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将承认赴大陆求学的台湾学生学历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91-06-20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台当局将承认赴大陆求学的台湾学生学历 【台湾《中国时报》6月14日报道】题:台湾学生赴大陆求学学历将被采认(记者夏珍) 立法院司法、内政、法制委员会联席'...

台当局将承认赴大陆求学的台湾学生学历


【台湾《中国时报》6月14日报道】题:台湾学生赴大陆求学学历将被采认(记者夏珍)
立法院司法、内政、法制委员会联席会议13日审查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草案,在现阶段已有台湾学生赴大陆求学,未来也不可能有效禁止的考量下,推翻行政院草案,通过修正条文使台湾地区人民在大陆接受教育的学历,亦可经由教育部订定的学历采认办法予以采认。
此一条文完成立法程序后,将在法律形式上突破目前政府不开放台湾人民赴大陆求学的禁令。
立法院司法、内政、法制委员会联席会议昨日继续审查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草案,行政院原草案仅规定,“经许可在台湾地区定居之大陆地区人民”,其大陆学历采认办法由教育部拟订,引起朝野立委统独立场混淆的论辩。
新潮流系的洪奇昌认为应将大陆视为“外国”,使用教育部的目前采认外国学历的标准来认定,而且要视中共为“比较落后的外国”来办理;甫退出民进党倾向统派立场的林正杰则斥此言为“偏见”、“荒谬”,并将矛头指向列席的教育部“国际”文教处副处长张钦盛,指“国际文教处”承办大陆学历认定,有视大陆为“外国”之嫌,是洪奇昌的同路人,他也为大陆学术水平辩护,认为大陆部分学府入学考试之难,他本人去考都未必考得上。
立委陈癸森则对政府阻止国人赴大陆念书表示不满,他质疑,美国三流大学的学位都承认,北大一流毕业生的学位还要经过检核。在经过14人次的发言后,审查会通过修正条文,修改为“台湾地区人民与经许可在台湾地区定居之大陆地区人民,其在大陆地区接受教育之学历采认办法,由教育部拟订,报请行政院核定后发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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