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寮方关于老挝出席联大代表团职权的建议草案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70-01-01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寮方关于老挝出席联大代表团职权的建议草案 【新华社万象14日电】老挝爱国战线党总书记、新闻、宣传和游览大臣富米·冯维希,在9月13日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公'...

寮方关于老挝出席联大代表团职权的建议草案


【新华社万象14日电】老挝爱国战线党总书记、新闻、宣传和游览大臣富米·冯维希,在9月13日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公布了他在9月3日给首相富马亲王的信。冯维希的这封信是同老挝爱国战线党所建议的关于“老挝民族团结政府对参加联合国大会的老挝政府代表团的指示”草案附在一起的。草案规定了下述任务作为参加联大的代表团的职务和权力:
第一、老挝政府代表团的唯一任务是代表民族团结政府向联合国大会和各国代表团提出老挝对国际问题的看法而严格奉行老挝的独立和中立的外交路线:(一)老挝代表团同其它国家代表团,特别是同亚洲和非洲中立国家的代表团一起,共同努力来加强和平和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二)老挝代表团将同亚洲和非洲的其它中立国家的代表团一起维护为反对殖民主义、种族歧视和宗教歧视、争取民族独立和不同种族和宗教信仰的人民之间的平等而斗争的各国人民的权利。(三)根据国王的英明指示,老挝代表团对包括亚非中立国家舆论在内的世界舆论还有分歧意见的微妙问题将不表示态度。老挝代表团也将避免对其它任何国家进行片面和无根据的谴责,以便不失去准备同老挝保持良好关系的这些国家的友谊。
第二、老挝政府代表团不能向联合国提出老挝问题,更不能把属于1962年日内瓦会议参加国职权范围的这个问题诉诸联合国。在联合国大会上的发言和在同各国代表团和政治家以及国际报界人士的接触中,老挝政府代表团务必向所有的对话人表明:全体老挝人坚决要根据日内瓦协议和三方之间达成的协议通过三方面的谈判来和平解决老挝问题。老挝代表团将不谈应该完全由老挝人自己来解决的老挝内部问题。老挝代表尤其不能指责一方或另一方。
第三、在同各国政治家会晤时,老挝政府代表团及其任何一个成员,只要他们没有接到民族团结政府在这方面的具体指示,都不能自行进行使民族团结政府承担义务的外交谈判。缔结和签订一切外国援助的协定必须事先在民族团结政府内部进行讨论并且取得组成政府的三方面的一致意见。
第四、老挝政府代表团务必在它在国外期间,在一切活动中严格遵循上述指示。在完成任务后,它要向内阁会议作详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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