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宣言全文
【路透社吉隆坡十七日电】马来西亚联邦总理拉赫曼今天宣读了马来西亚联邦宣言,全文如下:
「对大慈大悲的真主的发誓,荣耀归于真主,宇宙主宰,愿真主赐福与和平给我们的领袖穆罕默德和他所有的一切亲友。
「由于根据马来亚联合邦、联合王国、北婆罗洲、沙捞越和新加坡在一九六三年七月九日达成的协议,大家一致同意,沙巴、沙捞越和新加坡三邦应同包括彭亨、丁加奴、吉打、柔佛、森美兰、吉兰丹、雪兰峨、霹雳、玻璃、槟榔屿和马六甲的马来亚联合邦结成联邦,今后称这个联邦为『马来西亚』;
「由于参加上述协议的各方一致同意,从马来西亚建立时起,沙巴、沙捞越和新加坡三邦不再是女王陛下的殖民地,女王陛下将放弃对这三邦的主权和管辖权;
「由于已经为马来西亚宣布了宪法,而这个宪法将成为它的最高法律;
「由于上述宪法已规定保障各位元首殿下的权利和特权以及保障庶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并且规定要促进作为以议会民主为基础的君主立宪国的马来西亚国内的和平与和睦;
「由于上述宪法在由马来亚联合邦议会和联合王国议会所通过的法律批准后已于一九六三年九月十六日生效;
「现在马来西亚总理拉赫曼以大慈大悲的真主的名义,并在马来亚联合邦的最高元首陛下、新加坡的国家元首阁下、沙巴的国家元首阁下和沙捞越总督阁下的同意和赞许下,兹代表马来西亚各族人民宣布:从一九六三年九月十六日起,包括彭亨、丁加奴、吉打、柔佛、森美兰、吉兰丹、雪兰峨、霹雳、玻璃、槟榔屿、马六甲、新加坡、沙巴和沙捞越的马来西亚将蒙宇宙主宰真主之恩,永远成为以自由和正义为基础的独立自主的民主国家,设法保卫和维护它的各族人民之间的和平与和睦,设法使各国之间的和平万世永存。
总理拉赫曼(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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