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新社自台北报道:台湾妇女在社会上逐渐发挥积极作用
【法新社台北3月8日电】题:台湾的妇女运动需要20年才能发展起来
从传统观念上讲,台湾妇女应当呆在家里,侍候丈夫,照顾孩子。而今,她们在社会、职业及财政方面开始逐渐发挥积极的作用。
致力于改变家庭主妇形象的台湾女权活动分子卢素莲(音译)说,“这谈何容易。由于来自传统及政府的限制等种种障碍,台湾岛上妇女运动的发展一直缓慢。”
这名哈佛大学法律系毕业生单枪匹马,发起过一系列妇女运动。
在卢素莲参加女权运动之前,台湾的妇女运动犹如死水一潭。1983年,卢和她的同事李元珍和顾燕琳(音译)在困难的条件下开始成立了妇女新知识基金会。但是,直到1987年解除戒严之后,妇女运动才活跃起来,各种妇女组织如雨后春笋一样发展起来。
国立台湾大学在去年的一次调查中指出,仅台北就有大约80个妇女组织,这表明有更多的妇女希望执掌权力,改变她们的命运。
事实上,过去一些年中,妇女的地位有了很大改善,一些妇女已担任政府及选举机构中的重要职务。
已经实施了一些新法律,其中包括:增加妇女福利,保护妇女的工作条件、选举权和财产拥有权等。
据台湾舆论基金会进行的一次调查,台湾新型妇女比她们的先辈更独立、更解放,但仍然保留着她们的母亲的许多价值观念。
过去20年间,台湾妇女运动的发展为妇女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1982年,男女职工的比例为2∶1,1990年为5∶8。
但在过去10年中,妇女的平均收入比男子低35%。许多职业妇女还不得不从事家务劳动。
卢素莲说,“妇女们只有学会独立生活和怀有信心,步出家门,参加社会事务,才能改变妇女的传统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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