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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大众报》文章:一桩官司引发的思考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91-05-05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澳门《大众报》文章:一桩官司引发的思考 【澳门《大众报》3月28日文章】眉题:“三九胃泰”商标案宣告终结题:当局应当吸取教训尽快完善有关法规 大陆最大的'...

澳门《大众报》文章:一桩官司引发的思考


【澳门《大众报》3月28日文章】眉题:“三九胃泰”商标案宣告终结题:当局应当吸取教训尽快完善有关法规
大陆最大的“三九胃泰”官司案持续一年多时间后,于2月中旬由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同意深圳南方制药厂和海口市制药厂达成的和解协议,即双方均享有生产销售“三九胃泰”药品的合法权利,并按国家有关部门协调后的统一规定执行,从而结束了这场官司。对这场“正宗与仿冒”官司,虽然打了“和波”,但也留给人们一连串值得思索的问题。“三九胃泰冲剂”是第一军医大学上百名专家、教授和科技人员,根据民间验方,耗资数百万元研制出来的新胃药。1987年深圳南方制药厂正式投产并取名“三九冲剂”,后以“三九胃泰”作为商标注册,更改药名为“复方胃炎冲剂”。
1989年1月25日,海口市制药厂获得海南省卫生厅允许其生产宝岛牌“三九胃泰冲剂”的批文,并以“三九胃泰冲剂”作为药名。
对此,卫生部认为,已经登在药品标准中的药名即是通用名称,“三九胃泰”不能作为商标注册。国家商标管理部门则认为,“三九胃泰”不是商品名称,也不直接表示药品的性能、用途原料、质量,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质言之,什么是药品的通用名称,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于是,双方因此便各执己见,相持不下,究其争执之实质,乃是迄今中国对药品没有实行全面的专利保护,一个企业开发新药之后,其他厂家可以无偿地进行移植。这类怪现象,在大陆确实存在。
这场闻名全国的“三九胃泰”之战双方为此而耗费的资金超过了上千万元(包括广告宣传费用),同时也耗费了很多人力物力。现在,硝烟已散,但作为“商标法”和“药品管理法”的执法机关,应该吸取一些什么教训?想当初,这两个主管部门都各自行使自己的职权,都发出了若干措词十分严厉的文件,因而在客观上使这一纷争久拖不决。
现在,应当呼吁中国有关当局尽快完善有关法规,保护知识产权和企业间的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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