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联合国主持下创建维护法治机制
【英国《卫报》4月3日文章】题:用民主方式处理世界事务(作者苏联前外交部长谢瓦尔德纳泽)
建立世界新秩序的实质,是在联合国主持下为国际社会创建维护法治的机制。
我们对待“世界新秩序”这个问题必须十分谨慎。从历史观点看,世界正在向形成以法治为基础的文明社会发展。因此,值得探索的是能否用民主制度解决国内问题的方式处理国际问题和人类面临的挑战。
在各文明国家中,法治是在合法权威的监督下,在由法律规范的框架中,以固定的形式来维护的。如果将这种法治的一些要素用于国际社会,并创建一种模式,建立世界新秩序就会成功。我们必须接受这样的主张:国际社会存在一个控制和管理国际行为、置于各国之上的合法权威。这种权威植根于联合国及其宪章之中。
海湾危机表明,安理会是一个有力又有效的机构,在“冷战”后的政治环境中,在反对侵略、判定正义与非正义和用制裁行动来恢复和平和一个国家的权利方面,能发挥决定性的作用。联合国宪章是国际社会所有成员都应遵守和维护的普遍法律准则。因此,在建立世界新秩序时能够使用它。
应该自始至终地遵循联合国宪章。我认为,联合国各常任理事国应签定协议。按照这些协议,军事应急行动应提交安理会讨论,军事参谋团的首脑们也将同时开始行使联合国宪章所赋予的职权。因此,安理会具有政治和军事两个层次的职能非常重要。如果将来发生危机,我们想取得比较和谐的结果,这两种职能的划分是必要的。当然,安理会仍将是政治决策权威,这是自不待言的。
在如何避免核扩散这个问题上,最切实可行的出路仍是求助于联合国,在联合国的主持下,创建一个单一的“蓝色”盾牌来对付核威胁,即用一个“小”的,但能覆盖所有国家的核保护伞来取代过去的几个大核保护伞。这对无核世界和有核世界都是一种可以接受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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