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制订措施鼓励台商拓展东欧市场
【中央社台北2月20日电】行政院表示,基于国家利益与分散市场的考量,政府已全部开放东欧国家为直接贸易国家,并进一步放宽对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贸易措施,举凡双方企业或工商团体的互访、参展、会议、投资设厂、互设公司或办事处等,都比照一般自由贸易国家的规定办理。
此外,经济部并将东欧地区列为“加强对5大新兴发展地区经贸拓展计划”实施对象,重要计划项目如下:1、鼓励及协助贸协或其他有关公会筹组东欧经贸访问团。2、举办东欧市场经贸研讨会。3、加强办理参展人员互访。4、加强东欧市场调查。5、鼓励厂商与当地业者合作,建立合资企业。6、积极推动互设商务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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