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对直接投资大陆台商准予登记
【台湾《联合报》3月3日报道】政府决定对已赴大陆投资者作最大让步。经济部次长王志刚昨天说,以直接方式赴大陆投资者,政府将接受其合法登记;在经济部所列准予赴大陆投资的3353项目之外者,政府地将检讨放宽,使其合法。
根据经济部的规定,凡已赴大陆投资的业者,必须于“对大陆间接投资与技术合作管理办法”公告实施后半年内,完成补办手续,补办手续的截止日是今年4月6日。但是,截至目前为止,完成申报者只有18家;与实际情形相差过于悬殊。
今年春节前,经济部长萧万长特以贺年的方式发出一千二百封信,恳请已赴大陆投资的业者于春节过后,到经济部补办登记。但是,效果仍不佳。经济部在紧急会商之后,已决定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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