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权利报》就捷共中央四月全针发表社论
【本刊讯】捷《红色权利报》14日发表了一篇社论,摘要如下:
前几天党的机关和组织讨论了捷共中央根据关于在个人迷信时期中违反党的原则和社会主义法制情况的报告做出的结论,捷共中央在今年4月3日至4日举行的会议上讨论了这些问题,完成了党的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交付的任务。
州、县委员和党的所有基层组织都对捷共中央4月全会的结果表明了立场。绝大多数党员赞同捷共中央最终地清算一切与1949年至1954年期间在我们这里的个人迷信体制相联的消极的和不合理的东西的列宁主义的决定。他们正确地理解到,不是一次运动就可以消除它的全部后果,而这是一个需要在党的领导下,为了社会主义进一步高涨的利益,每天去解决的持久任务。
捷共中央通过的措施,是整个长时期的过程的最高峰,苏共二十大和以后的二十二大是这一过程中的分水岭,它交给了我们列宁主义真理的武器,它的影响不仅在我们的党中,而且在整个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产生了影响。
在1949年至1959年期间发生了违反党的原则和社会主义法制的事情,对这一阶段的客观的检查,使得能够最终地结束和公平地解决围绕着党和国家某些领导人的政治案件的全部问题。在那个时期在我们这里也采取了某些非法措施,党的干部和党员也曾因此而受害。
最近这几天中,总检察长正向最高法庭提交相应的建议,在这些建议经过讨论后,对那些曾在1949年至1954年期间的政治审讯中被非法判决的党和国家的领导干部,将在公民和法律方面予以恢复名誉。
中央委员会还决定承认那些经过审查、完全和确凿地证实无罪的那些人的党籍。
在各党的组织讨论捷共中央关于在个人迷信发生作用的时期违反党的原则和社会主义法制的情况的通知时,对党公平地判断当时被判决的同志无罪的问题和以严格的客观态度,宽宏大量地去处理这些政治案件的修正问题,表示谅解地接受。
只有在这种条件下才能完全结束过去的一切,即在个人迷信时期积极进行社会工作的每一个人,意识到自己对散布违背列宁主义原则的不正确的政治工作方法有一份责任。每一个人对过去的错误都有一份责任——虽然责任的程度不同——,如果我们现在想从根上割除这些错误,每个人都必须认识到这一份责任。只指出他人的错误还不够,每个人都必须首先考虑自己。应该坚决谴责一切散布诬蔑,施展阴谋,进行诽谤和将各种各样空想的怀疑和不信任带到党内和公共生活中的企图。这些也是个人迷信时期的残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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