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信报》报道说:内地福利事业深受港福利界人士推崇
【香港《信报》12月16日文章】题:中国民办福利急速发展(作者周永新)
中国的福利制度是否值得香港学习?中国推行社会主义制度,理应较香港提供协助的福利制度先进,资源分配也应比香港公平。事实上,中国政府于50年代初已设立劳动保险制度,在城市工作的工人不但年老时享有退休金,患病、伤残和死亡时更有许多保障和津贴,不像香港的打工仔,劳碌一生,除每月领取的工资外,什么保障也没有。
很多曾到大陆参观福利设施的访问团,回港后常是有赞无弹。例如在农村,孤独的老人皆可得到衣、食、住、医疗和殡葬的照顾,即一般称的“五保户”;至于其他贫困家庭,也可得到乡村的协助。
此外,在大陆城市里,有数以万计的居民委员会,这些居委会是地区行政组织,也可以说是福利组织,因为居委会多办有福利工厂、儿童院和敬老楼等。香港福利界人士对于这些居委会办的福利服务,多甚推崇,认为可以发挥邻里间互助合作精神。
香港部分公共屋村和私人楼宇,虽也设有互助委员会和业主立案法团等组织,但在性质上,很难与大陆的居民委员会相提并论。居民委员会虽也有一点自发的意义,但在行政制度上,仍属于街道办事处的管辖范围。
事实上,现在中国政府所能做到的,也只是最基本的救济工作。
据报道,在第七个五年计划期间100多亿元的社会保障支出中(社会保障实是香港人明白的社会福利),自然灾害救济费占了56亿元,贫困户社会救济费是89亿元,至于社会散居的孤老、残、幼等供养费则有36.7亿元。
人民要求更多服务,得自己掏荷包,或由企业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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