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泰晤士报》评铁托集团制订的新宪法
【本刊讯】英国《泰晤士报》8日刊登该报特派记者7日发自贝尔格莱德的一篇文章,题为《南斯拉夫为年轻一些的领导人让路;俄国所谴责的原则仍然保留在宪法中》,摘要如下:
南斯拉夫国民议会今天通过了新宪法,这个宪法对国家和政府的结构作了相当多的更动。
这部宪法是以1958年通过的党纲为基础的,而且尽管不久前同俄国和解了,当时遭到苏联集团谴责的那些原则仍然保留下来。草拟宪法的工作是在1960年开始的,当时南斯拉夫修正主义还被认为是“主要异端”。
这部宪法的主要起草人卡德尔说,有三个因素——高度发达的经济自治制度、社会结构中的重大变化以及国家作用的改变——要求宪法进行透彻的改变。
战后第一部仿效苏联的榜样制订的宪法在同俄国决裂后不久就过时了,由于经济制度中实行了一系列变动,旧宪法得加以调整。1953年的宪法为进一步发展以经济工人委员会和社会自治为基础,而把国家管理限制在绝对必要的部门的制度铺平了道路。
新宪法进一步发展了这一制度,包含南斯拉夫特有的,同其它共产党国家的宪法截然不同的一些原则和办法。
不久前的关于改变三色国旗,代之以红旗的建议已被拒绝,理由是这样做会“代价太高和太复杂”。然而,据认为,真正的理由是党员反对,尤其是那些在这面三色旧国旗下上山同德国人作战的老游击队员反对。
自从铁托总统的游击队员执政以来,现在第一次在认真考虑使年老的人退职,而代之以年轻一些的人。限制重新当选,只能担任一个任期职务的轮换原则等于说,许多老共产党人得下台。
鉴于选举定下月举行,解释这一决定的必要性显然是迫不及待的,副主席兰科维奇竭力使这些退职的共产党官员安心,说这并不是要结束他们的政治活动。
国家结构中的变化,尤其是联邦执行委员会方面的变化目的显然在于为铁托总统的后继问题造成方便。虽然在下层,民主化进一步有了点扩大,实际权力仍然掌握在联邦执行委员会手中。
联邦的权力现在是由三个机构组成的:得到了更大的特权的共和国总统;由总统召集以决定重大政策事务,并由他主持的新设的联邦会议;以及联邦执行委员会(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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