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电评北京对七名参与暴乱罪犯判刑
【共同社东京1月5日电】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1月5日对与天安门事件有关而被起诉的9名被告进行了宣判,判刑是相当轻的。可以认为,这一结果表明,中国要促进国内的稳定与团结,同时也考虑到了国际舆论。
在天安门事件之后被点名通缉的4名学生被告只被判4年或2年徒刑,这表明判刑是轻微的。这4名被告不仅被认为指挥过示威游行,而且还直接参与过事件,一些人曾预料他们会被处以极刑。
不妨认为,这次的宣判是出于这样的政治判断,现在国内稳定,已没有必要杀一儆百。
邓小平指示要促进国内的安定团结与对外合作,可以认为,这次宣布的判决也是这种意向的结果。
【美联社北京1月5日电】一家法院今天判处4名学生犯有领导1989年争取民主运动罪,但对他们判刑却较为宽大,他们被判2至4年徒刑。
这4名学生1989年带头在北京街头进行了7周的示威游行。
这4名学生是受审的第一批主要人物。另外5名示威者今天也接受了审判,有2名被免予刑事处分,另外8名被判刑很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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