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社会毒瘤──“大耳窿”(上)
【《澳门日报》1】月5日报道】题:香港社会毒瘤——“大耳窿”
在港澳,众人皆知“大耳窿”是指放高利贷者,但为何叫“大耳窿”,却知者不多。原来,在清末民初,广州长堤一带是搬运工集中地,工余后多喜聚赌,一些放高利贷的人,为求与他们打成一片,通常不穿上衣,手中硬币无处可放,唯有夹在耳朵软骨之间,一些耳朵长得较大者,可以一次夹到12个硬币,久而久之,放高利贷者的耳朵被硬币撑得宽阔,“大耳窿”之名便不胫而走,更传至毗邻的港澳。
香港的一些“大耳窿”每年收益最高可达投资额的10倍以上。这是不少不法之徒跃跃欲试的原因之一。
高利贷集团收取的利率最常见是80—200%。但其中亦有利率高至1000%以上。利率的高低与风险有关,有固定职工、固定住址、固定收入或固定工作地点的贷款人收取的利息较低,相反的便须承担较高的利率,而要1000%以上利率的人,很多时并非因为他们的风险特别大,而是属于“蒙查查”之辈。当然,也有倒霉的“大耳窿”,遇上贷款人一走了之血本无归。(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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