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一女律师谈美国妇女的地位和作用
【本刊讯】美“当今重要演说”杂志4月1日发表了全国女律师协会前主席、纽约律师协会和加利福尼亚律师协会的会员斯普林格发表的题为“妇女在政府机构中的作用、过去、现在和将来”的演说。
她说:
美国的妇女现在占选民的一半以上,并且占美国动力的三分之一以上。当一个阶级的人数多到包括人类的一半的时候,为了正当地执行法律就必须让她们在世界性会议上有发言权。
在国会,在美国最高法院的进口处刻了这句话,“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但是在有权作出最后的司法决定的最高法院中从来不曾有过一个女法官。
在我们政府的立法方面:新任第八十五届国会的五百三十一名议员中只有十六个人是妇女——比去年的最高纪录少一个人。众议院的四百三十五名议员中妇女占十五人。在我们政府的行政方面:总统的内阁现在仍然是清一色的男人。
州政府的记录并不比这好。没有一个州的州长或是领地的总督是妇女。某些州议会中连一个妇女也没有。而且有一些州仍然排斥妇女——和疯子和罪犯一起——在法院的陪审团中工作。虽然司法用一位手拿天平的妇女作为象征的,但是大多数的州连一个妇女法官都没有。在美国总共大约有五十位女法官,但是她们是在下级法院中工作,在各州最高法院中担任法官的连一个都没有。
在这些令人沮丧的数字面前的事实是,妇女中间的大学毕业生越来越多了,而且今天她们在法律、医学、新闻以及其他职业方面,还有在领导各种商业和种种企业方面起着最重要的作用。
虽然事实是,估计妇女拥有国家财富的70%,控制了47%的公司股票,承继了80%的人寿保险,拥有65%的储蓄,40%的不动产,控制了一切消费购买的85%,并且妇女获得了国情普查局所列举的一切职业的承认,但是这种情况仍然存在。
譬如,列举的这届国会议员们的职业表明,在全体国会议员中有60%的议员是律师。但是在众议院的二百五十多名律师中,只有一名女律师,而参议院的五十七名律师中则没有女律师,虽然美国有一万二千多名在制订法律方面受过很好的训练和有很丰富的经验的女律师,她们中有许多人在法学界的人名录和美国的现代人名录中占有地位。
美国总统在最近一次声明中曾经宣布过权利平等的政策。
这个国家里职位最高的女法官艾伦法官已经证明,妇女有着被提升到国家最高法院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她现任俄亥俄州美国讼诉法院的法官。她在州法院和联邦法院任三十七年律师。整个美国大多数女法官的历史跟她们大多数同事的男法官比起来毫不逊色。
医药界妇女的情况是同样令人满意的。当别人不让女医生们在一所医院里工作时,她们并不因此罢休,她们建立她们自己的医院。1943年划定了法律,任命女医生们在军队里工作,任命女医生的问题最后解决了。
新闻界是另外一个例子。现在,报社里的各种职位,从初出茅庐的记者到编辑和发行人,几乎没有一个职位没有女新闻工作者担任的。1733年第一个女报纸发行人安纳·曾格是美国新闻自由之母。而第一次出版独立宣言的就是一个妇女。自从一个世纪以前,当记者席这个领域在1850年第一次向女记者们开放以来,新闻界的妇女们已经在所有部门里——包括电台和电视——出名。
在实业和工业方面,美国有一百万女企业总经理或者所有者。现在在美国工作的二千二百万妇女中(这是我国历史上最大的数目)有一半已经结过婚。事实上,现在所有结过婚的妇女中有30%的妇女搞副业,对家庭收入有巨大的贡献。
如果妇女们行动一致的话,那么她们能够在今天的世界上和将来的国家里成为一支强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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