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报报道:南许多企业经理敲诈勒索迫害工人
【本刊讯】南《劳动报》1962年1月6日写道:“个别领导人向自己的集体和管理机构进行讹诈,强迫它们辞退那些正当地批评了企业中的专断、官僚主义、任用私人、滥用职权、滥用领导地位、不合理的特权和其它不良现象的工人。有些领导人硬要把不称心的工人打发走,说:‘要么他离开企业,要么我离开企业’。接受这样的最后通牒造成了先例,怂恿个别人继续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在某些企业中,经理在订立和取消劳动关系方面篡夺了——不管是粗暴地还是手法高明地——
集体和管理机构的权利,因为他们在这方面擅自作出决定。这种为所欲为的行为有时还以工人委员会的‘授权’相掩饰,而实际上这种‘授权’是敲诈得来的。有些经理无视管理机构,也即工人委员会相应委员会就订立和取消劳动关系作出的决定,擅自改变这些决定”。
《解放报》1963年1月27日写道:“个别企业中的人事部门变成了‘小上帝’,吸收一批人,又辞退一批人。有人开始收受‘礼物’,从而招收或不辞退那些慷慨的人。就这样的效劳而请客并不是什么少见的现象”。
《劳动报》1962年12月1日写道:“在卢布尔雅那的‘博姆博耶拉’商店中,经理竟许可自己做出了说得最轻也是同他的权力不相一致的事情。工人委员会要求人民委员会撤换他。经理接受了决议,离开了集体。可是,由于人民委员会办事拖延,他就坐在家里每月领取90,000第纳尔——他的基本工资就有这么多!企业今天还在给自己的前经理付工资,而他却在家里坐享其成。”
《政治报》1963年2月9日写道:“在累斯科伐茨,早就在传说就业局局长切多米尔·米提奇滥用自己的地位。
“内务秘书处断定,米提奇曾利用个别寻找工作的女工的一时的困难的物质状况。他在她们中间挑选了他所喜欢的,把她们带到了自己的办公室,说服她们同他保持暧昧关系,向她们指定约会并答应就业。这样一些妇女和姑娘的名单有一长串。他甚至带着未成年的姑娘在累斯科伐茨四郊和自己朋友的机关到处走,而无所顾虑”。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