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高检署侦办民进党成立「主独会」一案
【台湾《中央日报》11月22日报道】台湾高检署检察长陈涵昨日重申对于民进党通过将成立“台湾主权独立运动委员会”一案,高检署已积极依法调查、侦办中;而负责侦办该案的检察官孙长勋昨日亦表示,侦查犯罪系检察官之职责,无需任何命令,检察官均会依法侦办。
法界人士昨日指出,民进党自从通过“主权决议文”后,又成立“台湾主权独立运动委员会”,其本质都是在推动“台独”。由于民进党是政党之一,推动“台独”的活动,不是单纯“言论自由”,政党主张“台独”,则其有遂行“台独”理念实现,这就是“分裂国土”,触犯惩治叛乱条例。台湾高检署当然要依法侦办。
法界人士说,民进党上述两项情事,若其“解释”为“主张台独”的言论范围,那也不对。民进党“主张台独”与个人“主张台独”不同。
个人“主张台独”,如某人到处演讲,散播“台独”,又有具体行动遂行“台独”之实,则会被依叛乱罪法办。
法界人士表示,政党与个人不同,政党是要推行其政党之政策,其政策若有“主张台独”,则必须使其实现,这样就危险了。因此政党之政策不能违背法律,如违法,司法机关当然要依法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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