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新社报道:苏美谈判禁止核试验的一些原则
【德新社纽约19日电】美国裁军署署长福斯特和苏联代表查拉普金在纽约举行的美苏裁军会谈推迟到周末以后。
这次的推迟给双方谈判代表一个机会向他们的政府首脑汇报并取得新的指示。
虽然双方都不肯透露谈判进程中的任何细节,但是消息灵通人士对德新社记者说,对于可能达成的禁止核试验协议将有以下的基本原则:
1、苏联人将同意对可疑的地震活动进行非常有限次数的就地视察。
2、在进行这种有限次数的视察的基础上取得一个暂时的解决办法,美国同意缔结一项关于在一年或两年期间禁止进行地下核试验的条约。
3、在这期间,或者由三个核国家(美、苏、英),或者由参加日内瓦裁军会议的17个国家的技术和科学专家尝试发明可以“核查”可疑地震活动的器械或科学方法。如果证明要作到这一点是不可能的话,这些专家将必须找出将使得进行“间谍活动”成为不可能的进行就地视察的办法。
4、在一两年之后,协议双方将有恢复地下核试验的自由。
如果到那个时候在科学方面所作的努力进步到足以使人们有理由预料不久就能取得成功,那么可能同意延长禁止试验的作法。
5、禁止一切其他核试验——诸如在大气层中、水下和外层空间——的协议将立即缔结。在纽约进行的谈判到目前为止一直是根据这五个原则进行的。
据说苏联人对于在这种基础上取得折衷办法抱乐观态度。美国认为,就地视察的原则是特别重要的,不仅因为以后可以把这项原则应用到裁军的其他方面去,而且还因为一项禁止核试验协议如果不包括进行这种视察的规定,美国参院肯定不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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