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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通过“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草案”并通过“委托民间团体办理大陆事务要点”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90-11-02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台当局通过“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草案”并通过“委托民间团体办理大陆事务要点” 【台湾《中央日报》10月30日报道】(记者张世民)行政院大陆工作会报昨天在最后'...

台当局通过“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草案”并通过“委托民间团体办理大陆事务要点”


【台湾《中央日报》10月30日报道】(记者张世民)行政院大陆工作会报昨天在最后一次会议中,修正通过“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草案。
两岸关系条例草案昨天经大陆工作会报讨论通过后,正式全部定稿,将于日内提报行政院院会通过后,送请立法院审议。
【《台湾新生报》10月30日报道】(记者王玫惠)行政院大陆工作会报昨日通过“行政院委托民间团体办理大陆事务要点”,使即将成立的两岸中介团体获得法源依据。草案中规定,受托民间团体及委托事务,应经行政院核定,并应受委托机关之督导及考核。
大陆工作会报昨日同时通过公务人员转任中介机构的相关规定,行政院新闻局长邵玉铭表示,未来中介机构人员的任用将与美国在台协会的模式类似。
邵玉铭也表示,行政院准备核定的民间团体,原则上只有一个,不会再核定其他民间团体办理大陆事务,以免事权分散,形成混乱。不过邵玉铭也说,若事实需要,政府说不定也会委托多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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