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高阳想领取在大陆的稿费
【台湾《新新闻》周刊8月30日一期文章】题:高阳、琼瑶谈版税琼瑶:我个人的小说全部有42本。大陆方面翻印我的书却有60多本,有20几本假冒我的名字。
我们一直不知道有稿费的事,后来大陆方面透过“皇冠出版社”在香港的总经销吴中兴向我们表示有一笔稿费可拿,而且说只要到香港就可以拿到。据说这笔钱不算版税,而是以稿费计算,1000字若干元。
在新加坡书展上,大陆出版的我的翻印书,售价便宜一半以上,让我们在海外市场很吃亏。所以,我曾在私下场合向新闻局官员表示,稿费如果不拿,等于是在帮助大陆出版台湾的书,成本降低了嘛!
我希望政府尽早做决定,可以让我们领回这笔钱。高阳:我的书大陆上翻印了20几本。我一直不知道有版税这回事,直到三四年前香港友谊出版公司刊登的报纸广告上,提到有一笔“稿费”,可委托亲友到香港代领,朋友把报纸寄给我看,才知道这件事。
过去因为政府有“三不”政策,一直没去提过这笔款子,多少钱也不清楚。
稿费是我个人的财产。目前我已委托李永然律师全权处理著作权问题,我希望香港能有中介的民间机构,可供两岸版税的转帐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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