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日本的六大企业集团(四)
然后,由各个会员企业的总经理组成总经理会,但这个总经理会是在拥有股票的基础上组成的,并不是单纯的总经理们的友好俱乐部。各个企业的总经理虽然并非都是自己公司的大股东,但却代表着本公司拥有的集团中其他企业的股票,因此,总经理会实际上行使着大股东会的作用。另外,还以相互作为对方大股东的形式进行相互控制,所以,总经理会亦可称为相互控制的机构。
战后,银行(金融机构)和综合商社是持股的主要力量,它们作为系列贷款和扩大事业的组织者使集团不断发展壮大。而且,它们以巨额资本为支撑,联合向成为时代大潮流的产业投资,比如过去的石油化学和原子能,今天的城市再开发、信息通信、生物工程和宇航。这种联合投资进一步加深了它们作为命运共同体的利害关系。
当我们观察这些企业集团目前的状况时,我们发觉非常有趣的是,如果把成员企业的“子公司”纵向相加,6大企业集团便如庞然大物呈现在我们面前。
大企业称1985年前后为“合并决算元年”。从那以后,大企业将“子公司化”作为走向21世纪的经营战略的支柱。
即使按照公正交易委员会的标准,参加各总经理会的成员企业(母公司)和子公司(出资50%以上)及关联公司(出资10%以上50%以下)也算在6大企业集团内。
这样算来,1987年度6大企业集团所属的企业数量为11999家,从数字上来看,只不过是日本全部企业的0.6%。然而,资本总额却达到了日本全部企业资金总额的32.03%,总资产达到26.95%,销售额也达到25.2%。
在日本企业总数中所占比率不足1%的一小批企业,却占据着整个日本经济的1/4到1/3,这不能不令人惊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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