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消息标题

危重病人可以选择“安乐死”?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87-09-14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危重病人可以选择“安乐死”? 【美国《华尔街日报》8月21日文章】题:关系重大的决定 ——在荷兰,危重病人可以选择安乐死,在极端痛苦的病人一再要求下一些医'...

危重病人可以选择“安乐死”?


【美国《华尔街日报》8月21日文章】题:关系重大的决定
——在荷兰,危重病人可以选择安乐死,在极端痛苦的病人一再要求下一些医生也同意这么做
在荷兰,住在村里老人疗养院的一位94岁的老妇人激动地同前来探望她的儿子和儿媳告别。然后医生给她打了一针让她睡觉,接着又打了一针让她失去知觉,最后打了一针箭毒使她停止呼吸。
这是在荷兰实行的主动、自愿的安乐死。正式说来,这种死法是不合法的,但是如果能按照严格的条件去作又是得到支持的。采用这种死法的一年大约有1000到7000人。
荷兰在采用安死术方面走在前面。
安死术在今后10年很可能成为许多工业化国家医学、法学和伦理学辩论的焦点。
荷兰的民意测验表明,大多数人都认为,人有主动安乐死的权利。
一位荷兰人说:“我们荷兰人认为,人有自己决定生存的自由,这也包括自己决定死亡的自由。”
不过,安死术在荷兰仍然是争议很大的。一些人指责说,社会将用它来摆脱意志薄弱者、弱智者、残疾者和其他“无用的”社会成员。
荷兰可能成为确定安死术是否可以采用的试验场所。
在美国和其他大部分发达国家,主动的安乐死还没有成为一个突出的问题。现在辩论和行动的中心依然是“被动的”安乐死:例如,晚期病人心脏病发作时不再抢救、给不可能再苏醒的昏迷病人或自己要求停食的严重伤残者停食。
在荷兰,主动安死术在刑法中依然被列为是一种谋杀,可以判处最高达12年的徒刑。但是只要医生的行动符合1973年以来在一系列司法决议中所规定的医学和伦理学标准,他们是很少受到起诉的。提出安乐死的必须是病人本人,而不是病人家属,病人必须是神志清醒的,而且必须是病人在一段时间里一再提出这样的要求。他患的可能是绝症,也可能不是,但必须是肉体和精神都遭到难以忍受的痛苦,而且没有任何好转的可能。只有医生,而且只能是在与另一名医生磋商之后,才能给病人处以安乐死。

本网除标明“PLTYW原创”的文章外,其它文章均为转载或者爬虫(PBot)抓取; 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本网站属非谋利性质,旨在传播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历史文献和参考资料。凡刊登的著作文献侵犯了作者、译者或版权持有人权益的,可来信联系本站删除。 本站邮箱[email protecte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