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亚运会看海峡两岸(上)
【新加坡《联合早报》10月10日文章】(作者阮冶山)在北京举行的第十一届亚洲运动会闭幕了。对全球华人而言,这届亚运会具有两方面的历史意义:(一)这是有史以来中国人第一次举办亚洲运动会;(二)自从中国国土在41年前分裂以来,这是两岸运动员首次在中国国土上进行大规模体育竞赛。
从1986年9月25日“亚奥理事会”通过恢复“中华台北”的会籍开始,全球的中国人就一直期待这次有海峡两岸选手同时在中国国土上角逐奖牌的盛会。赛前各方预料传播媒体将进行大幅报道,尤其是经由电视实况转播亚运会的实况,北京的市容、大陆的风光一下子将会进入台湾每个家庭。一般认为,在中国今后统一的过程中,第十一届亚运会可能会扮演极重要的历史性角色。
自从1974年11月16日被中国大陆取代亚运资格后,台湾被排除在亚运会场之外达16年之久,第七、八、九、十等届亚运会,台湾都无法参加。到1986年汉城亚运期间,在中国大陆的“不反对”原则下,中华台北奥委会才在“遵守名古屋奥委会决议案”的条件下,获得重新加入“亚洲奥林匹克理事会”(简称亚奥理事会)。换言之,获得加入了亚运比赛的资格。当时,“中华台北奥委会”在首席代表张彼德的率领下,除了答应“会旗”、“会歌”、“国名”等事项以名古屋决议案为准之外,还保证必需参加1990年在北京举行的亚运会,不能予以抵制,否则将面临再度被除名的惩罚。
换句话说,从1986年争取重新加入亚奥理事会开始,台北当局就已经在心理上有所准备,除非今后不想再参加亚运,否则,1990年的北京亚运,台北非派运动员参加不可。既要参加,当然知道,台湾运动员在北京必然遭遇大陆运动员的万钧压力。台湾选手的表现也当然事关全台湾的面子,非得利用4年的时间好好准备争取奖牌,争取体育荣誉背后的政治风光。
可是,在过去4年里,我们并没有见到台湾体育官员和体坛人士为这届亚运会特别费心,采取特别措施,和大陆体坛为了在这次主办亚运之时争取荣誉,埋头苦练了4年的作风完全不同。台湾选手能在这届亚运会中夺得31面奖牌,两面表演项目金牌,已属难能可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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