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文学创作为迎合好莱坞口味日益商业化
【本刊讯】《纽约时报图书评论》9月16日载文,题为《什么东西都不能象畅销书那样刺激好莱坞》,作者:《纽约时报》电影记者默雷·舒麦克,摘要如下:
现在,只有最纯洁的小说家可以在塑造他们的故事情节和人物时,完全不想到电影公司有时候会付出高价购买制片权这件事——《夏威夷》是出十万美元,《蠢人船》是三十万以上。出版商更加注意迎合好莱坞的文学口味,因为电影公司在购买了一本书的制片权以后,会拿出一笔不小的资本来宣传它,希望它继续留在畅销书名单上。
出版商已经开始这样做——
把电影公司向他们提出的、作为拍电影的好材料的故事大意交给作家去写。简装书出版商更加注意好莱坞的行动了。电影公司对小说创作的影响大于编辑和出版商的影响的日子可能正在到来。
为什么好莱坞不免费利用许多世纪以来写出的几千种长篇和短篇小说杰作,而要付出六位数的巨款来购买畅销书的制片权呢?答案是三个字:浸透、化学和保险。
浸透,指一本书深入美国公众头脑的程度。畅销书如果能在一本发行量浩大的杂志上连载,它对美国公众的浸透程度就被认为是达到了使人无法抗拒好莱坞这样的宣传:“你已看过此书,现在请看电影。”化学指故事、明星和导演的理想结合。制片商和银行家非常关心明星的名字,很不在乎电影剧本的好坏。但是为了聘请明星,制片商必须拿畅销书或成功的舞台剧作为诱饵,这是因为明星们也要畅销书所提供的那种威望和“保护”。保险是化学的继续,即使影评家对影片作了不好的批评,畅销书也能够“保险”影片获得成功。
电影公司经理们在大谈浸透、化学和保险的同时,避而不谈另外两个同样重要的字:愚蠢和恐惧。好莱坞经理当中很少有人能够从一本未经考验的小说中看出它具有多大电影艺术潜力,少数有判断力的人由于害怕影片效果不佳而受到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的责备,也急于要用畅销书来作自己的辩证人。电影公司由于害怕一本畅销书被另一家电影公司买去,有时就出高价强购。
畅销书既然对美国公众、电影公司、制片商、导演和明星有这样大的好处,为什么在拍片时还经常修改它的内容?这有很多原因。有时是因为原著缺少爱情。有些小说对好莱坞来说过于强调内心反省。有些改编是为了不影响明星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更害怕的是联邦政府的检查,这在法律上虽然不存在,然而实际上任何制片商拍摄与当前国际问题有关的影片时,都觉得以迎合国务院或者至少同它商量一番为妥。《不体面的美国人》一片虽然尚未发行,但是可以打赌说,片中的美国人将远不如书中的某些美国人那样不体面。
如果出版商为了从好莱坞取得暴利而集中精力于那些迎合电影市场的作家的著作上,美国文学可能要受到严重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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