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统一日程表
【突通社柏林9月12日电】在关于德国统一对外方面的条约在莫斯科签署之后,德国为完成其统一还要通过最后3个阶段:
10月3日:根据西德基本法(宪法)第23条,根据东德人民议院(单院议会)8月23日作出的决定,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加入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第23条规定,当“德国其他部分”提出申请,而波恩又没有意见的时候,“德国其他部分”便归并联邦。
在柏林墙于1989年11月9日开放后不到一年,德国就将在法律上重新统一,它将有一个唯一的中央政府即科尔总理的政府和一个唯一的议会即目前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议会。144名东柏林议员将去波恩联邦议院代表前东德公民的利益。
10月14日:在德意志民主共和国目前领土上重新组成的5个州的地区议会进行选举。
12月2日:全德(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和柏林的现有领土)举行大选。这是从1932年11月以来要在一个统一德国举行的第一次自由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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