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宪法没有缩小铁托的权力
【本刊讯】《纽约时报》10月14日登载一篇文章说:
南斯拉夫拟颁布的新宪法规定设立的国民议会,在立法议会史上必然是独一无二的。这个机构将称做联邦议会,有五个院。其中之一将贝有议会的通常性质,其他四个院有些新鲜。
最大的院将叫做联邦院。其他四个院将称为经济院,社会福利及卫生院,文教院,行政管理院。
在各院之上将有一个起内阁作用的联邦执行委员会。这一机构将设主席一人,他的地位大体上相当于法国的总理。
这决不是要缩小铁托元帅的总统权力。联邦执行委员会主席必须由他来任命,然后再由这位主席“在征得共和国总统的同意下”选择他的内阁人员。然后把这个机构提交联邦院批准。
宪法还赋予南斯拉夫总统这样一种权力:把问题列入联邦执行委员会的议程并主持其会议。
上月提交议会讨论的这一颁行的宪法现在是公众讨论的问题。大概将在12月再交给议会进行最后讨论和批准。如果现在的时间表保持不变的话,宪法当会在明年春天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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