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婚姻仍凭媒妁之言
【香港《华侨日报》文章】题:日本保存古老行业
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几乎在各个方面都效法西方,特别是效法美国。在不少方面,日本与欧美相比,可谓“青出于蓝胜于蓝”。但是在男婚女嫁方面,日本并没有西方化或美国化,依然保留自己的习俗。
最新的调查报告表明,时至今日,40%的日本男女青年仍是由媒人撮合才成亲的,可是一些社会学家认为,媒妁婚姻在日本男婚女嫁中所占的比例,远远不只40%,因为有些带有“现代派”思想的夫妇不好意思承认自己是经第三者撮合才找到伴侣的。普通日本人对媒妁婚姻都持赞成态度,连受过美国文化熏陶的日本最有名气的女学者绪方贞子教授,也津津乐道媒妁婚姻“有助于青年人作出理智的选择”,可以“先结婚后恋爱”。
欧美人士认为,媒妁婚姻没有感情基础,这种婚姻的离婚率高。可是使他们迷惑不解的是,统计数字表明,日本的离婚率仍比美国低25%。
社会学家们经过多年的研究,终于解开了这个谜。
他们认为,日本离婚率低,主要有以下3个原因:大多数日本人仍然认为,婚姻是对社会承担的一种实际义务;日本人在离婚时,丈夫常常要求把孩子判给自己,而妻子为了不失去亲生骨肉,总是委曲求全,不愿离婚;日本法庭不像欧美法庭那样常判给女方抚养费,即便判,数量也很少,这样,女方离婚后经济上没有保障。
总的来说,在婚姻问题上,西方的“污染”尚未扩散到日本。在欧美十分流行的青年男女“未婚同居”的现象,在日本没有流传开来。在女高中生和女大学生中,很少见到性放纵的现象。把西方人搅得神魂颠倒的同性恋,在日本却没有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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