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对伊拉克实施经济制裁
【香港《信报》8月10日报道】港府发言人昨天表示,香港已对伊拉克及科威特实施贸易及经济制裁,而且即时生效。
发言人指出,香港是追随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于这个星期所通过的决议,而有关禁令是由伦敦枢密院发出的。
该枢密院令,禁止所有在1990年86日后由伊拉克及科威特出口的商品及货物输入本港。
根据该项法令,任何人不得订立或履行任何由伊拉克或科威特出口货物的合约。同时,任何促进或计划促进该等由伊拉克或科威特出口的活动亦被禁止。法令又禁止本港出口任何货物往伊拉克或科威特。此外,该法令更禁止任何在本港注册的轮船和飞机及在本港领域的陆上交通工具运载任何违反法令的货物。
违反法例者将会被判入狱最高两年或罚款2000英镑或相等款项。有关豁免法令限制的申请可向贸易署长提出。
贸易发展局表示,本港主要转口及出口成衣、手表及玩具到科威特,而对伊拉克的转口及出口则以成衣为主。
本港从科威特入口的主要是石油产品,但从伊拉克入口的货品则没有记录,原因是数额太少。
工商界人士普遍认为,这次制裁行动对本港整体经济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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