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电报道:南斯拉夫公布新宪法草案初稿
美联社说宪法重申南斯拉夫牌“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仍旧是过去一套。
宪法草案更改国名为“南斯拉夫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规定总统只能连任一次,每次四年,但此原则不适用于铁托。
【南通社贝尔格莱德20日电】南斯拉夫报纸今天上午刊登了南斯拉夫新宪法草案初稿的全文。
【南通社贝尔格莱德19日电】南斯拉夫国民议会和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盟联邦委员会明天将在它们的联席会议上开始审查1960年建立的一个专门的宪法委员会起草的新宪法草案初稿。社会制度、对外政策
宪法草案初稿更改了国名,南斯拉夫现在叫做南斯拉夫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包含各项根本原则的序言说,南斯拉夫的社会主义制度是以作为享有平等权利的自由生产者的人民之间的关系为基础的。
草案初稿序言规定了南斯拉夫对外政策的根本原则,南斯拉夫的对外政策是从这样的概念出发的:独立国家间的和平共处和积极合作是世界和平和社会进步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序言对于南斯拉夫同其它国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合作的态度作了如下的具体叙述:这种合作应该有助于创造符合各国人民利益和加强社会进步的要求的各国人民和各个国家间的新的、民主的联系形式,在这方面,南斯拉夫是一个开放的社会。
草案初稿在谈到社会经济制度的一章中说:劳动人民在所获得的权利的基础上直接或者通过工人委员会管理劳动组织(工厂和机构),他们独立地组织生产,决定社会基金的使用,分配属于劳动组织的收入,以及在工人中间进行收入的分配。宪法规定“轮换制”
任何人民议员在四年任期届满后都不得接连两次当选。根据现在正在南斯拉夫贯彻的领导人员轮换的原则,除了某些具体情况例外,诸如联邦和共和国的各秘书长这样的高级行政官员也不能保持四年以上的职务。联邦国民议会是权力机构和社会自治的最高机构。它将选举和罢免共和国总统和政府其它高级官员。共和国总统也将当选四年,只能连任一次。这一限制并不适用于南斯拉夫共和国首任总统约·布·铁托。
【美联社贝尔格莱德19日电】共产党的南斯拉夫星期三晚上公布了新宪法草案,规定建立一个总理内阁,但是让铁托仍旧牢牢地掌握控制权。
这部人们等待已久的宪法重申南斯拉夫牌的权力分散的社会主义。南斯拉夫工业的管理权仍旧掌握在各个工厂的工人委员会手里。
根据新宪法,这个国家的名字将不再是“南斯拉夫联邦人民共和国”,而成为“南斯拉夫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这是贝尔格莱德要表示这样一个意思的说法:它在走向共产主义的道路上已经走得象俄国一样远,而超过了莫斯科的卫星国。
俄国现在称自己为社会主义共和国,但是它的大多数卫星国家和红色中国坚守“人民”共和国的名称。根据马克思主义的理解,人民共和国只是走向共产主义的第一步。第二步是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的重要改变是在铁托底下设置了一个总理。这个总理——叫联邦执行委员会或内阁的主席——将使70岁的铁托减轻许多职务,但是有点象法国的戴高乐总统,铁托将保持着实际的政治权力。
新宪法规定私人可占十公顷土地
【法新社贝尔格莱德19日电】(上略)宪法确保继承权和私人拥有个人使用的财产权(包括家庭使用的公寓和住宅),占有多至十公顷的土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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