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李光耀赔款二十万
【合众国际社新加坡8月3日电】新加坡反对党工人党总书记杰亚拉特南因在两年前的一次竞选演说中诽谤李光耀总理,现在被高等法院勒令赔偿14.3万新加坡元和按6%的利率赔偿1988年9月1日以来的全部诉讼费用。
法官和李光耀一致认为,杰亚拉特南的话给人的印象是:李光耀总理因建议前国家发展部长郑章远自杀以避免对有关贪污的言论进行全面调查而有不光彩的行为或犯罪行为。
郑章远在1986年被解除职务后服下了大剂量的安眠药。李光耀说,他根本没有让郑自杀,而且,自调查局对郑的调查一开始,他就没有与郑章远接触过。
1976年,杰亚拉特南曾指控椰光耀在其他银行难以弄到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为一家银行颁发了许可证,后因败诉而向李光耀赔偿损失费6.5万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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