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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报评中国向外资转让土地使用权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90-07-17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日报评中国向外资转让土地使用权 【日本《日刊工业新闻》6月16日报道】题:中国向外资转让土地使用权现象剧增 深圳以及其他中国各城市买卖“土地使用权”'...

日报评中国向外资转让土地使用权


【日本《日刊工业新闻》6月16日报道】题:中国向外资转让土地使用权现象剧增
深圳以及其他中国各城市买卖“土地使用权”的现象剧增,有可能波及到整个中国。这是既要设法有效地利用土地,又不违背“土地国有制”的社会主义原则。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现象将由主要城市扩大到农村。其背景是,通过转让土地使用权于外资,可以获得庞大的资金,益处很多,有可能成为因经济调整而面临资金困难的该国的有力的财源。而且出现了形成以土地为“商品”进行交易的市场的苗头。
美国MGM商业公司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管理局那里获得了该市塘沽区东北部的5.3平方公里的土地使用权。该公司在8月份以前要支付1742万美元转让金总额的30%,计划在5年之内着手建设上下水道、电力、供热、通信和道路等基本设施。
最早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深圳经济特区,在从1988年到1989年的两年间,采用了协商、投标和拍卖3种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而且已经转让了198个地方,收入达4亿元之巨。同样,福建省的经济特区厦门,自去年6月以来也转让了41万平方米,地价收入在1亿元以上。
据认为这种普及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做法的背景是,最近国务院连续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各城市国土局同外资之间的谈判也在不断增加。
上海迄今已转让了3处,收入达4700万美元。而且海南岛洋浦、上海浦东等大规模开发地区也在迅速突出出来。据说黑龙江省的哈尔滨计划把农村3个地方划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典型地区,作为住宅基地使用费,每年可以有十几万元的收入。
因此有不少人认为,一旦土地交易走上轨道,那么“抵押人、转让、交换、赠送、租赁等的交易市场就会实现”。中国的土地制度已迎来了重大转机。中国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可以获得巨大的好处。但是关于土地利用的方针如何具体化,将左右外资方面的投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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