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普曼说决不能将发动核战争“权利”让给法国
【本刊讯】6月21日的《纽约先驱论坛报》以《欧洲与核武器》为题刊登了李普曼发自华盛顿的文章。摘要如下:
美国反对戴高乐计划的主要之点在于“独立行动”这几个字。事实上,这不是独立行动的,也不能独立行动的。英国的力量是同美国的力量“合并的”,它在对付苏联时,或者在非洲或亚洲的一些外国冲突中,都不能独立行动。英国从中得到的补偿不仅是能够知道美国的核技术,而且得到了我们这样一个完整的保证:英国的防御和美国的防御是不可分割的。
戴高乐迄今尚未说什么话来表明他愿意把法国的核力量在北大西洋公约组织联盟之内合并。他在谈论时的语气,仍然好像打算采取独立的行动来对付苏联,或者甚至在他认为有关法国切身利益的世界其余地区独立行动。这种行动的独立性是与西方联盟的基本事实相矛盾的。因为只有美国具有遏止和防止核战争的能力,所以我们不能把发动核战争或威胁要发动核战争的权利让给法国。
因为万一发生这种战争,将必须只由我们来使它收场。这种独立行动,正如麦克纳马拉所说的,是“危险”的,我们已经非常明白地告诉法国政府,独立使用他们的核打击力量不一定会得到我们的核力量的支持。
因此,戴高乐和美国之间的问题并不是法国应不应该拥有核军备。当然,我们不能阻止法国制造核武器。但是,只要存在着一个我们在其中拥有最后的和决定性的力量的大西洋联盟,就得听取我们对于法国打击力量是否可以不顾联盟而单独使用的这一问题的意见。因此,麦克纳马拉部长的论点和法国外长德姆维尔所谈的保持联盟内部核力量的“新的平衡”的意思之间不一定有矛盾。
我们对核武器没有特别的垄断权利,而且我们并不要求垄断权。我们确实要求的是,不得在联盟之外和未经我们同意便作出与苏联作战的决定。
因此,在充分进行商讨、继续交换意见和共同计划以后,按绝顶重要的电钮的权力必须掌握在最后负责者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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