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节外生枝的官司
【本报华盛顿5月25日电】(记者何大隆)打官司要钱,这在美国是不言而喻的事情。巴拿马前领导人诺列加的2000万美元的个人收入,在他今年1月被入侵美军抓到美国接受所谓“参与国际毒品走私活动”的审判时,被美国政府以“贩毒所得非法收入”为名全部没收,所以诺列加现在无钱支付律师来为他打官司。他的律师不久前提出不再经办他的案子。
然而美国政府却一反常态,表示愿由政府出钱支付诺列加的律师的费用。美国政府检察官与诺列加的律师于5月21日达成协议,商定美国政府以每小时250—350美元的价钱来支付诺列加律师的辩护费用。预计整个案子的律师辩护费将达数百万美元之巨。可是华盛顿法律事务联合会提出指控,反对“用美国纳税人的钱来为贩毒者打官司”,说此协议违反美国法律。该联合会援引了美国《刑事犯审判法》指出,只有可能被判死刑的刑事犯美国政府才能为其出钱请辩护律师,而且辩护费必须一次付给,不得超过3500美元,而不是以小时来计算。这场节外生枝的官司打到法庭上。负责审理诺列加案子的迈阿密联邦特别法庭于5月24日作出裁决:美国政府支付诺列加律师的辩护费每小时不得超过75美元。政府的检察官对法庭的这一裁决当然是表示欢迎和服从。而诺列加的律师则指责政府检察官“出尔反尔”,“耍”了他们。
原来,诺列加的律师曾要求美国政府公布被没收的诺列加的收入情况。律师认为,诺列加从军20多年,军饷不能算“非法收入”而予没收。律师还指出,诺列加从60年代到80年代一直充当美国中央情报局在拉丁美洲的重要情报员,被没收的2000万美元收入中约有1100万美元是中央情报局付给他的情报费。因此律师要求美国政府公布诺列加的收人情况,以确定哪些是“脏钱”,哪些是“干净钱”,以便用“干净钱”来支付他们的辩护费用。美国政府的检察官也承认中央情报局曾付给了诺列加“情报费”,但一口咬定没有律师所说的那么多。至于到底是多少,检察官说不能公布。为了掩盖中央情报局与诺列加之间的几十年的“合作关系”,美国政府宁愿出钱来为诺列加打官司,也不愿公布诺列加收入的真实来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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