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通过《保护总统荣誉与尊严法》
【美联社莫斯科5月14日电】苏联立法机构今天通过一项法律,法律规定,对侮辱和诽谤总统的人将给以严厉处罚:罚款或判处徒刑。
这项“保护总统荣誉与尊严法”是由最高苏维埃通过的。在此法通过两周前,5月1日举行的非官方抗议活动中,数以千计的人嘲弄戈尔巴乔夫总统和他的政策。
这项法规通过后立即遭到主张改革的议员的谴责。这些议员说,这项法规有可能被当局用来恫吓和镇压那些持不同观点的人。
这项法规的草案曾于12日提交联盟院和民族院,联盟院通过但在民族院未能通过。然后将草案提交一个协调委员会,对此进行了“无关重要的”修改,最后提交最高苏维埃通过。
民族院副主席对本社记者说,很快将制定出一项保护人民代表的荣誉与尊严免遭侮辱和诽谤的法令。
另外一名议员说,15日将通过一项与保护总统荣誉和尊严法规相辅的决议,决议将表明:不可把对总统和其政策的批评与侮辱和诽谤混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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