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帮征收所谓“国防临时特别捐”
【本刊讯】蒋党《中央日报》5月1日在头版头条地位发表蒋帮决定征收“国防临时特别捐条例”的消息如下:
国防临时特别捐征收条例:
第一条:中央政府为确筹财源,以加强整备充实国防,并维持经济发展,特制定本条例,开征国防临时特别捐。
第二条:国防临时特别捐之征收项目及各项捐率如左:
一、依综合所得税税额,征收百分之三十。
二、依关税货物进口税税额征收百分之二十。
三、依现行各类货物税税额,一律征收百分之三十。
四、依屠宰税税额,征收百分之三十。
五、依娱乐税税额,征收百分之五十。
六、依筵席税税额,征收百分之五十。
七、依地价税税额,一律征收百分之四十。
八、依房捐捐额,征收百分之三十。
九、依契税税额,征收百分之四十。
十、依盐税税额,征收百分之五十。
十一、依电灯费征收百分之三十。
十二、电报、电话、依其费额,征收百分之三十。
十三、依铁路客运票价,征收百分之三十。
十四、依公路客运票价,征收百分之三十。
(下略)
蒋帮报纸1日就此发表社论,《中央日报》鼓吹要“大家将自己原有一部份享受,献与这一伟大的国防整备工作。个人眼前的牺牲极小,而所造福于国运与人类福社则极大。”
《联合报》的社论说:“我们并不否认,此次开征项目达14类之多,对人民生计物价稳定以及经济建设之正常发展,不会没有影响。……
总之,就大前题言,我们应当忍痛支持政府为这一反攻复国而筹集国防费用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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