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艘沉船,三吨黄金,引来无涯贪客;唇枪舌剑,各执一词,爆出------金币之争
【英国《经济学家》周刊3月17日文章】题:古币之争
去年,一批私人投资者发现并勘测了一艘1857年的沉船并得到该船的合法所有权。这件事是轰动一时的宝藏发现。蒸汽机轮船“中美洲”号沉没在距加罗林群岛160英里的1.5英里深的水下。它沉没时载有金矿矿工和3吨黄金。探宝者的公司哥伦布美洲公司去年打捞出其中1/3的黄金,并计划以后再打捞其余的黄金。黄金价值约2800万美元。由于许多黄金系旧金山铸币厂铸造的稀有金币,所以其价值就高得多,或许高达10亿美元。
然而,这批黄金属于谁?在这批黄金成为轰动一时的新闻时,哥伦布美洲公司遇到了一场诉讼案。“中美洲”号船的保险人声称,他们曾为该船的货物提供保险。弗吉尼亚州诺福克的联邦法官去年曾根据《海事法》把沉船的所有权判归哥伦布美洲公司。
保险人提出,他们曾为沉船支付赔偿费,因此他们拥有这批黄金。正如投保的汽车被盗后,保险人支付赔偿费,找回的汽车便归保险人所有。他们在一家博物馆找到一份他们发放过保险单的证据。大约10个保险法人说服了法庭受理此案。它们之中包括伦敦的劳埃德公司、伦敦海上救助打捞协会、大西洋相互保险公司和纽约州政府(它自称是早就破产的某保险人的权利继承人)。它们说,这些黄金只不过是存放了132年而已。
花了1000万美元找宝的哥伦布美洲公司的投资者则持另一种看法。这艘沉船曾被认为是“被放弃的,,因为在哥伦布美洲公司找到它之前谁也不知道它在哪里。他们说,即使这艘沉船没有“被放弃”,他们作为打捞者也应得到这笔财富中的一部分。而保险人对此回答说,他们有自己的寻宝计划。打捞者的律师打算在法庭上证明:保险人在过去的100年中没有为寻找这艘沉船花过一分钱。代表哥伦布美洲公司的理查德·罗伯尔把这件事既看作商业问题又看作哲学问题。他与约翰·洛克持一样的主张:自由社会中的财产权更多地是通过创造、使用和保有资源者的努力而获得的,而不是通过社会地位获得。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