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活动定义难下对峙国家相互指责
【美联社北京4月23日电】题:法律工作专家未能对恐怖活动的定义取得一致意见(记者艾博论)
参加世界法律大会的代表们今天谴责了恐怖活动,但是未能对恐怖活动的定义取得一致意见。
以色列代表和阿拉伯国家的代表互相指责对方搞恐怖活动,巴基斯坦代表和印度代表在克什米尔问题上互相挖苦。中国发言人详细谈了民族解放运动的“正义斗争”。
讨论国际恐怖活动是今天在北京人大会堂开幕的第14届世界法律大会的一部分。以色列一位律师巴拉克激动地谈了恐怖分子如何于1979年在耶路撒冷以南枪杀了他的儿女。
接着,一位巴勒斯坦人站起来,对他所说的以色列人杀害了数以千计的巴勒斯坦人、黎巴嫩人和伊拉克人一事提出责问。
巴基斯坦最高法院的纳西姆·哈桑
·沙阿指出,印度克什米尔邦的分裂主义者被称之为恐怖主义者,但是,他们的行动是“为争取自决权而展开斗争的人民所采取的行动”。
这促使印度首席检察官素利·素拉布杰立即站起来宣布恐怖活动是“人类的大敌”,而且“合法的目标不能通过非法的和罪恶的手段来达到”。他又说:“在克什米尔根本不存在自决的问题。”
中国公安部刑事侦察局局长刘文着重强调了他的国家的第三世界的立场。
他说:“我们坚决反对把争取民族解放、争取民主和自由的正义斗争称之为国际恐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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