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公布四月十一日对我复照
再次坚持无理要求,把缔结通商交通协定问题同边界问题联系起来,拒绝我国友好建议。
【印度报业托辣斯新德里23日电】印度4月11日对中国(要求签订新协定)的建议的答复,今天已由梅农夫人提交联邦院。印度4月11日的复照指出,虽然自从1954年协定签订以来中国的政策和它在边界的侵略活动引起了“严重的失望”,但是印度对华基本政策仍然未变。
照会说:“印度政府确信,以五项原则为基础的印
中友好合作关系不但符合两国的利益,而且符合亚洲和世界和平的利益。印度政府根据自己的政策将欢迎任何为恢复印中友好合作关系而作的真正的努力。因此,它原则上并不反对谈判缔结一项新协定来保持和发展印度和西藏地区之间的通商和交通。
但是在对于中国当局真心诚意要在文字上和精神上执行协定所抱的信心还没有恢复以前,这种谈判是很难进行的。当中国当局继续在边界一带破坏印度领土完整的时候,也就不可能谈判一项越过边界的通商和交通协定。”
印度照会进一步指出,中国政府现在已能够从官员报告中了解有关边界的事实,官员报告在印度已发表了,但是在中国还未发表。这个报告以确凿的证据说明,中国人所占领的或要求的地方是印度的领土。由于中国政府似乎并没有考虑这些事实,印度外交部秘书长曾经在访问中国期间提请中国政府注意这些事实。
“如果中国政府根据这些事实早日采取步骤来履行尊重印度领土完整和主权的诺言,把他们的军队撤出印度领土,恢复1954年时边界一带的现状,印度政府将感到高兴。
只有这样做,才能恢复信任并且为谈判一项新协定创造必要的友好气氛。”
中国政府在3月1日的照会中说,中国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问题和中印边界问题是两回事。“两国之间存在的边界争议,没有理由妨碍双方对通商和交通协定进行谈判。”印度把这两个问题扯在一起的建议只能使问题复杂化。
中国照会还指责印度违背五项原则,并且否认它曾这样做过。
印度政府在复照中再次驳斥中国对它提出的违背五项原则的指责。
印度政府说,自从印度独立以来,印度政府一贯奉行同中国保持友好关系的政策。
印度复照说,“在解放后若干年来,中国对亚洲独立邻国的态度表明它对于在独立的亚洲起作用的新力量并没有正确的了解。然而,印度政府一贯努力同中国发展友好关系,并且在1953年主动地同中国政府进行谈判。这些谈判的目的是达成一个解决办法,以便为友好合作关系扫清道路。由于这些谈判,签订了1954年协定和宣布了五项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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