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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农业部长在农业合作社四大上的报告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70-01-01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阿农业部长在农业合作社四大上的报告 说在阿尔巴尼亚“谁战胜谁”的问题已最终解决了。农业合作社现占有85.7%的耕地。 说阿的主要任务依然是通过提高单位'...

阿农业部长在农业合作社四大上的报告


说在阿尔巴尼亚“谁战胜谁”的问题已最终解决了。农业合作社现占有85.7%的耕地。
说阿的主要任务依然是通过提高单位面积产量不断增加粮食生产,并强调经济作物对国民经济的重大意义。
【本刊讯】今年2月27日《人民之声报》刊登了阿尔巴尼亚农业部长佩蒂尚布利在农业合作社第四次代表大会上作的《关于农业合作社的活动及其进一步发展的报告》,摘要如下:
阿劳动党三大提出了这样的任务:在第二个五年计划结束时,农业集体化应达到全部农民耕地的85%,其中高级农业社应不少于70%。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从1956年起,集体化的速度开始了加快,不仅贫农而且中农也大批地加入了农业社。这就使得在1959年,即提前一年实现了党的三大提出的任务,完成了农业集体化。
农业合作社现占所有农民耕地的85.7%,而其它尚未集体化的部分是高山地区的、小块而十分分散的土地。
阿人民共和国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证明了:党中央忠实地依据马列主义普遍真理,利用苏联的普遍经验,善于灵活地在我国具体条件下,根据农村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形式、速度和方法,结合我国的具体历史条件和传统,来运用这个法则。
集体化的完成和国家社会主义建设中所取得的其它成就,使农业中的社会主义经济形式和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也占据统治地位得以可能。多种形式的经济消灭了,代之而建立的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这样,在城乡都建立起社会主义经济基础。“谁战胜谁”的问题已经有利于社会主义而最终地解决了。资本主义经济、剥削阶级和人对人的剥削已经永远地消灭了。由于取得了这一巨大的胜利,我国正以迅速的步伐向着进一步建设社会主义的物质技术基础迈进。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改变了农村旧的阶级结构。在个体农民的基础上,产生了并正在成长着一个新的阶级——合作社农民。
我们党根据列宁主义的合作化计划,坚持了自愿原则,密切地注意到我国的特点,领导了农业集体化。我国的农业集体化是在存在着对土地私有的情况下完成的,但私有农户不能买卖、出租或抵压土地。集体化的完成几乎没有通过合作化的中间形式,而是由小私有经济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型的高级农业社。集体化是在合作的过程中,也建立集体大生产的物质技术基础的同时完成的。必须指出:在农村社会主义改造运动中,虽然我国是在地理上包围着我们的帝国主义和现代修正主义特别是南斯拉夫修正主义的巨大压力的条件下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但我们不曾有过任何一次合作社拆伙或社员退社的情况。
党为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作了巨大斗争的同时,特别注意从经济上和组织上不断巩固农业社。农业社由于不断加强了公有经济,增加了农牧业产品,因而为不断提高农业社员物质文化水平创造了条件。
已经取得的成就是我国农民的一项巨大的胜利。但农业社中仍有缺点。农作物特别是粮食的单位面积产量仍然是低的。畜产品仍是不能令人满意的。
我们的主要任务依然是通过提高单位面积产量不断增加粮食生产。同时应为进一步扩大小麦面积而斗争。
经济作物对于我国国民经济具有重大的意义。它们是我国食品工业的重要基础。烟草又是农业生产中最重要的主要出口商品。因此必须把它看成是经济作物中第一号问题。
尽管每年种植面积有所增加,但保护和充分利用土地问题仍然是我们一项基本任务之一。
开荒是第三个五年计划中一项重要的任务。
在我国经济中,畜牧业占据一个重要的位置。因此党和政府对于扩大和改善畜牧业一向寄予很大的关心。
必须在今后2—3年内使青饲料和鲜饲料占全年饲料总量的60—80%。近几年来,已经打下了青储饲料体系的初步基础。
合作社经济的全面发展要求在发展主要部门的同时,也发展副业,从而为农牧业生产创造更好的条件,增加社员的出勤率,利用各种潜力,节约合作社的资金。
推广先进经验今后仍然是一个重大的问题。在这一方面,党政机关、农业专家和农业合作社管委会应该采取一切措施,推广和学习这些经验。
农业专家和国立农学院应该更深入地研究和推广先进经验,更有效地帮助基层。
进一步提高社员群众的文化水平,对推广先进经验的工作也起着重要作用。
阿劳动党第四次代表大会强调指出,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党和国家的斗争方向是实现农业集体化,第三个五年计划期间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农业社组织,使其成为又富足、又巩固的经济组织。为此必须正确认识和解决下面的根本问题:正确、全面的执行社章是加强农业社组织必不可少的条件。
在两次代表大会中间,农业社在制订计划问题上取得不少进步。现在农业社可以很好地制订自己的远景规划、年度计划、财政计划和生产大队的、小队的、牧场的计划,能够发掘和更好的利用内在潜力,并且正在发动更多的社员参加此项工作。
根据不同条件,农业社可以组织大小不同的各种生产队。这样,除田间生产队外,还可以成立田间的果木、蔬菜、综合牧业等生产队。
行政组织尽量简化、中间环节尽量减少,通过生产大队社主任领导全社日常活动、领导尽量接近普通社员和生产队长,这是今后领导工作的方向。
一年完成300个劳动日的运动应该在所有农业社中得到大力推广。
党政组织和农业社本身要特别关心制订劳动定额问题。劳动定额每年都要修改,使之成为又合理又能起鼓舞作用的定额。合理定额的制订及其定期修改必须有利于劳动生产力的不断提高、生产成本的降低和劳动纪律的加强,有利于所规定的任务的及时完成。
社会主义是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正确的结合,没有个人的努力,没有对个人的劳动物质刺激,社会主义是建设不起来的。农业社报酬的分配不仅要根据劳动情况,还要根据产量情况,这是在贯彻社章中的基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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