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之国”中国的变化
【日本《朝日新闻》3月10日报道】题:御茶水大学副教授袖井孝子撰文谈“敬老之国”中国的变化(编者按:中国历来崇尚尊敬老人、孝敬父母的精神,但最近中国老人的地位似乎并不十分“稳固”,本报特请御茶水女子大学家务学系副教授袖井孝子撰稿谈一谈中国老人的现状。副教授最近刚去北京参加过“关于高龄化问题的国际讨论会”。)
中国的宪法和婚姻法都明确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中国的刑法也规定,对毫无理由而不履行赡养父母义务者给予“刑事处罚”,甚至于中国的继承法也有这样的内容:“根据赡养老人的程度,遗产分配可以有差异。”
但是,尽管法律上对赡养义务有严格规定,人们却不指望孩子能做到。有的老人没有子女,有些老人的子女住得很远,有的老人即使和子女住在一起生活也并不安稳。
据说,最近天津市设立了一个“紧急避难中心”,专门接待受子女虐待的老人。受子女虐待的老人可以在这里停留数日,请律师从中调解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最近中国老年婚姻介绍所的数量有所增加,不少老人抱着找到老伴以确保晚年安稳生活的想法跑到婚姻介绍所来。
这也许反映了依靠子女赡养老人的办法在目前的中国并不完全行得通的现状。
在会议期间,笔者参观了北京市双榆树老年人活动中心和西城区的阜外老年人活动中心。在这两个中心的活动项目中,婚姻介绍工作与学习、业余爱好和体育活动等都占有同等重要的位置。
位于新兴住宅区的双榆树老年人活动中心成立仅两个月,已有大约300人提出结婚介绍申请,因为住在这一地区的60岁以上老人共有3200人,所以这等于有1/10的老人提出了申请。
从选择对象的条件来看,男方要求女方“健康”、。性格温和”、“家庭关系简单”;女方则要求男方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要加上一条:“经济收入稳定”。
提出结婚介绍申请者中,大约有20%的人终能如愿以偿,成婚率相当高。
这与日本的情况完全不同,大多数日本老人的子女由于害怕老人因结婚而使他们的财产减少便极力反对老人再婚。
通过结婚,不仅可以获得经济上和精神上的安定,身体不行时还能得到照顾。但老年人再婚后老伴去世的比率也很高。
据1982年中国国家统计数字,中国人的平均寿命,男性为68岁,女性为70岁。
令人担忧的是,用什么办法去赡养那些因失去伴侣而无依无靠的老年妇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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