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社评苏通过新土地法
【美联社莫斯科2月28日电】在布尔什维克以“全部土地归农民”的口号而夺取政权72年后,苏联最高苏维埃28日表决通过了把土地分配给农民的权利的法案,从而使共产党放弃了垄断土地的权利。
这项土地法将允许公民永久性地拥有一块土地,可以在这块土地上建房,可以把它传给其子女,但由于不准买卖、送人或进行交换,这项新土地法并没有使土地私有合法化。
苏联采取这项措施旨在促进农业生产。此举也是给戈尔巴乔夫推行的经济与社会改革的这一部分以法律力量。苏联改革派和经济学家反复说,容许私有是刺激陷于困境的经济发展的一种办法
。
这项法律使得2.6万个集体农庄和2.3万个国营农场上的2300万人获得土地,并使之变成他们自己的世袭财产。
苏联官员们说,这项土地法将作为15个加盟共和国中每一个共和国拟订其分配土地的法律依据。然而,土地并非实际上由农民购买,而是通过缴税的方式租种。
按照这项法律,不准外国人购买或租用土地。外国投资者仍依赖苏联伙伴来为合资企业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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