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崎地方法院判决:对忠魂碑拨放补助金违反日本宪法
【时事社长崎2月20日电】题:长崎地方法院作出判决,认为对忠魂碑拨放补助金是违反宪法
长崎市曾以祭战死者的忠魂碑等设施的维修管理费名义,向地区遗族会和县乡友会等拨放补助金。长崎市居民认为,这违反了宪法的政教分离原则,并对本岛市长等提出起诉,要求将补助金归还市里。这起“长崎忠魂碑违宪诉讼”的判决,已于2月20日上午由长崎地方法院民事部宣布。
地方法院院长松岛茂说:“成为诉讼对象的忠魂碑等14座墓碑中,
‘军人军属合葬、振远队战士遗发碑’是宗教设施,对它拨发补助金是违反宪法的。”松岛茂院长勒令本岛市长把拨出的4万日元补助金归还市里。
对忠魂碑拨放公款提出起诉的事例,过去曾经有过,如大阪府箕面市用公款迁移忠魂碑一事引起争执后导致的“箕面忠魂碑慰灵祭诉讼”。在大阪地方法院的一审判决中,提出起诉的居民胜诉,但是,1987年7月大阪高等法院却作出了相反的判决,认为箕面市用公款迁移忠魂碑一事符合宪法。
2月20日长崎地方法院宣布的判决,不仅再一次将这种情况颠倒过来,而且,对最近宽松解释宪法中政教分离原则的司法判断倾向起到了一定的制止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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