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报评香港基本法
【香港《文汇报》2月17日社论】题:放下争论齐心建港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草拟工作,昨天已经定稿,由草委全体大会表决通过。大会并选出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区旗、区徽图案。这标志起草工作已经完成。基本法下月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后,将成为实践“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维护和发展香港长久的稳定繁荣的法律文件。
4年多来,香港与内地的草委辛勤工作,广泛地咨询意见,集思广益,绘画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蓝图,为第9次草委全体会议的顺利举行打好了基础。他们的忠诚合作,也为未来“一国两制”的和睦相处,树立了先例和积累了经验。
咨委会也做了大量的搜集民意工作,两上两下,基本法制定经历了征求意见稿、草稿、定稿3个阶段,才成为现时的版本,基本上做到既体现了中国政府在中英联合声明附件一中对香港的方针政策,又体现了广大香港同胞的愿望和要求。
在制定基本法的过程中,曾出现这样那样的风波,但是,任凭风云变幻,中国对香港的方针政策坚定不变,始终如一。最后定稿的基本法条文,充分显示了中国从长远的眼光贯彻“一国两制”,把香港同胞的利益与祖国四化的长远利益结合起来,把珍视香港繁荣稳定作为长期方针。
在基本法条文中,作了反复的修改,能够满足港人的,都尽量满足。即使是以反对派面貌出现的一些人士,也不得不对此作过肯定的表示。在第9次草委大会表决了基本法条文和通过新政制方案之后,多数港人都认为这些条文对港人的利益作了保障,可以接受。
【香港《华侨日报》2月19日社论】题:循既定路线走向既定目标
基本法草委会最后一次全体会议终于通过了经过修订后的基本法草案。此后再经人大常委会审议,由下月举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即已大功告成。关涉到全港市民今后50年以至100年的基本法,大致可说“尘埃落定”。
草委最后一次全体大会以互让互谅的精神使基本法草案能如期产生出来,亦可显中、港、英3方面关系恢复正常化的一个转折点。而今后更需拿出这精神才会解决中、港、英3方面的许多问题,例如使香港政权顺利过渡,维持香港繁荣稳定,协助中国现代化与经济开放,甚至于使中英关系全面正常化。
当然,任何一个方案难令每一个人都满意,任何一种政制都有人反对的,以基本法的特殊性与复杂性更不能例外,但除非不承认香港需要有一个基本法,或否定了草委会的资格,否则,由全体大会通过而又获少数派的港委所接受的方案,再量度各方的反应,我们就该以它为一个明朗目标,齐心合力向这目标进发,尽力发挥它的优点,而避免或可能有的缺点。
我们该认定从今天开始已进入一个新时代,循一条既定路线走向一个既定目标,路线是各就本份去落实基本法。目标当然是维持与发展香港的繁荣稳定。
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就该先把起草基本法期间产生的各种恩怨抛弃了,团结起来,重新为香港社会做些实际工作,以保持过渡期的稳定,为顺利过渡创造各种条件。
【香港《天天日报》2月17日社论】题:九七前后政制尘埃落定
备受争议的香港政制主流方案经修订后,昨日由草委大会通过,将呈交下月举行的全国人大审议。
修订过的香港政制方案,中英港3方面都同意。
比对起来,昨日草委大会通过的政制方案,比1988年政制白皮书更是向民主迈开大步,1991年除了功能团体选举之外,直选议席是18个,比白皮书多了8席,而且订下了过渡期间的进程,199S至I997年“直通车”时,直选议席是20个。到2003年,直选与功能团体议席是对等了。
我们赞成还政于民,也赞成民主步伐加速,但应该是循序渐进,不能一下子如脱缰之马,造成混乱。
【香港《明报》2月18日社评】题:一项根本性的政制修改
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最后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24项修改提案,完成了草案的起草工作。总体来说,草案内容符合中英联合声明,努力企图建立一国两制的构想,对港人的自由、法治以及维持原有社会制度与生活方式都有详尽的规定,应当是可以满意的。世上本来就没有百分之百尽善尽美的事物,何况香港人有各种各样不同的观点与立场,决无可能人人都对这份基本法草案全部同意。
【香港《成报》2月18日社评】题:尘埃落定的各种议论
我们认为由草委通过的基本法,虽然未能尽如人意,但多数人都能勉强接受,因此对前途悲观失望大可不必,不过也不能认为有了基本法就万事大吉,安枕无忧,因为一国两制的构想如何付诸实现,还要在各方面付出很大的努力,继续本着和衷共济、互相信任的精神,去解决将来面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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