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社报道香港基本法草案通过
【共同社北京2月16日电】题:香港基本法草案通过,中国的影响进一步扩大(记者松尾)
决定1997年香港回归中国大陆后香港前途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最后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2月16日,这次会议通过了对反对中央政府的行为加以禁止的基本法修改草案,同时决定了香港回归大陆后作为香港象征的“区旗”。这一基本法修改草案将在3月下旬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正式决定。人们认为中国对香港的影响将因此而进一步扩大。
中国、香港51名代表中有50人参加了16日的全体会议,并对原草案的修改条款24条款进行了表决。
其中,修改后的草案第23条规定:“香港必须自行立法,对颠覆中央政府、盗窃国家机密的行为加以禁止,香港的政治组织及政治团体不得与国外的政治组织和政治团体合作。”
基本法修改草案中还有一项条款规定,香港回归大陆后,在相当于“国会”的立法会议的(60议席)第一次选举中,香港居民直接投票选举的席位限定为20个。对这一条款,有5票反对或弃权。此外,还有9名代表对把第二、第三次选举中的居民直接投票选举的席位分别限定为24、30个席位的条款投了反对票。
有关香港居民直接投票选举席位数额的条款是本次修改草案中反对票最多的条款。
修改草案第19条还规定,香港法院不得干预有关国防、外交的有争议事项。对此,有5名代表投了反对票或弃权。
另外,对于香港回归大陆后的“区旗”问题,50名代表中有34名代表对图案为红底上印有五瓣白色紫荆花,每个紫荆花瓣上又各缀有一个红五星的“区旗”设计投了赞成票。其他两个设计图案没有被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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