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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蒋“合作策进会”第七次大会结束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70-01-01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日蒋“合作策进会”第七次大会结束 【中央社台北13日电】中日合作策进委员会第七次全体委员大会,今日通过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合作方案,并发表共同声明,重申'...

日蒋“合作策进会”第七次大会结束


【中央社台北13日电】中日合作策进委员会第七次全体委员大会,今日通过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合作方案,并发表共同声明,重申中日双方将在联合国各机构中充分合作,加强联合国制裁侵略与维护正义的功能。
谷正纲曾致词,他指出:这次会议进步和成功三大特点。
(一)双方委员在感情上比过去更诚恳更坦白;(二)双方委员的认识比过去更深入更一致;(三)研讨问题比过去更广泛更具体。
中日合作策进委员会第八次全体委员大会定于明年5月间在东京举行。“共同声明”
【中央社台北13日电】中日合作策进会第七次全体大会,13日发表共同声明,全文如下:
中日合作策进委员会第七次全体大会,在亚洲与世界危机愈趋愈严重之际,举行于台北,中日双方委员在此六天之内,会内的讨论与会外的交谈,均坦白率直,检讨当前的世界情势,探讨两国共同的利害关系,并提出两国间之政治经济与文化上诸般问题,研求其合作之加强与进展,双方佥认为今后必能在已经获致之成果基础上,加强及扩大双方合作,始能对两国之共同安全与繁荣,乃至亚洲及世界之自由与和平,有所贡献。
对于两国政治上之合作,认为下列诸点,特为重要而必需:
(一)双方今后应在联合国各种机构中充分合作,并尽力强化制裁侵略与维护正义之功能。
(二)双方应逐渐使合作范围扩大及于亚洲与太平洋民主各国,务期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共同确保亚洲与太平洋之自由与安全。
(三)大气层之核子试爆,为人道所不容,尤其是苏俄连续试爆,蔑祝国际信义,对于中日两国及亚洲各国有所威胁,双方应联合亚洲及世界各国予以阻止。
(四)日韩复交,对亚洲政治上之安定,影响更巨,应尽速促进其实现。
(五)最近共产主义势力在中南半岛之行动,对于亚洲和平为重大之威胁,吾人应唤起自由世界之注意,共同合作,以谋阻止。
更为策进两国经济合作,对下列两点,达成共同之见解。
(一)中日两国经济合作,在过去一年中,已获有相当之进展,但在资金技术及市场各方面,尚有进一步合作之充分需要,故双方均同意考虑聘请专家,共同对经济合作作通盘检讨,寻求扩大合作之项目与额度。
(二)现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中日两国之技术合作,在过去已有甚多之成就;惟今后更需加强推行,以收取更大的效果。双方委员对于合作机会之探讨及介绍,尤应加强联合与服务,对于其中所发生问题,尤应互重双方之国家政策,予以协助解决。
对于两国间文化教育与新闻上之问题,就以下各点,获得一致的意见:
(一)关于文化之交流,首对中日两国及亚洲各国间之观光连络,应力谋加强,尤应以过去成就为基础,更进一步求其发展;同时对两国文化教育团体之交互访问,画画等作品之交互展览,电影制片之合作,与留学生入学之便利各点,特为重视,尤尽力促其实现。对于两国新闻界之往来与合作,寄予更进一步之期待。
(二)对于共产主义所加于世界人类特别是亚洲诸民族之破坏活动,中日两国当以自由民主主义,予以迎击,两国尤将为维护东方文化优良传统,而作断然之斗争。“加强经济合作方案”
【中央社台北13日电】中日合作策进委员全体会议,今日通过加强中日经济合作方案如下:
一、关于经济发展及投资合作者。
(一)鉴于两国经济自然条件之不同,双方有需要之产品,其生产有发展之可能性而未予充分发展者,于资金技术及市场等方面,互相协助,以促其发展。为探讨此种发展及合作之可能性,双方委员会应共同聘请专家,对于此一问题加以有系统的全盘检讨,以供两国政府及民间企业人士之参考。目前希望合作之事业,有茶叶、远洋渔业、纸业、机器制造业,及陶瓷业等。
(二)为共同分工合作,推动外销,中日工业界把握若干机会,由日本输入原料或半成品,在台设厂加工制造产品,以增加输出。关于此一问题,希望日方工业界有关人士来台调查个别工业投资合作,以共同扩展输出之可能性,并拟定具体投资计划。在资金方面,吁请日本政府扩大其海外经济协力基金等之运用,并请日本输出入银行,贷给中国办理长期资金之银行(如交通银行)转贷给中国各企业,以充裕资金供应,加速中华民国之经济发展,而增加中华民国对日本资本设备之购买机会。
(三)鉴于各国旅客前来远东观光风气之渐盛,拟请日方观光事业领导人士来台调查,发展日台港观光事业之可能性,并请来台投资观光设施及介绍日本在观光事业方面之经验。
(四)为促进日本企业界来台投资,建议两国政府早日完成租税协定,避免来台投资者双重课税。日本政府已与甚多国家签订此项协定,应请中日两国政府指定负责人员,早日谈判,促其实现。
二、关于增进双方贸易者
(一)分期付款办法适用范围之扩大及其期限之延长。鉴于中国政府目前外汇准备尚欠充裕,为增进日本工业产品之对台输出,希望日本输出入银行将其分期付款方式之适用范围扩大,以包括零件半成品等,并对无论系用以供应台湾市场或于加工后外销,给以同等待遇。对于长期建设工程所需器材,并请延长付款期限。
(二)个别商品长期供售合约之推广。鉴于农产品生产周期较长,为谋致中日双方生产与消费之稳定,对于台湾输日之产品,希望将目前签订于砂糖与赤糖之长期供售合约推广,而包括香蕉、凤梨罐头、盐、煤、香茅油等。对于制纸原料,黄麻木材等之供应日本工业,并请双方人士商讨订立长期合约之可能性,同时中国方面有长期需要向日本方面采购数量较大之各项物资,亦应研讨订立长期合约之可能性。
三、关于加强技术合作者
现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中日两国之技术合作,在过去已有甚多之成就,惟今后更须加强推行,对于技术人员之派遣,希望遴选优秀人才,以收取更大的效果,双方委员会对于合作机会之探讨及介绍,尤应加强联系与服务,对于其中所发生之问题,并应互重双方之国家政策,予以协助解决。
四、建议政府加强经济合作者
为加强全面经济合作及本会建议案之有效推行,使政府及民间之努力,获得一致,建议两国政府与经济合作有关部门负责人员,每年集会一次,交替在东京及台北举行,研讨两国长期贸易及经济合作项目,使两国资源充分配合利用,并谋求两国在国际经济活动上,采取配合行动,以充实反共国家经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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