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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共就胡志明遗嘱和去世时间发表公报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89-09-08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越共就胡志明遗嘱和去世时间发表公报 【本报河内9月2日电】越南各主要报纸9月1日都在头版头条刊登了越共中央政治局关于胡志明主席的遗嘱和去世时间的一些'...

越共就胡志明遗嘱和去世时间发表公报


【本报河内9月2日电】越南各主要报纸9月1日都在头版头条刊登了越共中央政治局关于胡志明主席的遗嘱和去世时间的一些问题的公报。公报说:
敬爱的胡志明主席为我们全党、全国人民留下了非常宝贵的遗嘱。在胡伯伯逝世以后,遗嘱立即公布于世,并成为在解放祖国、统一祖国和使国家稳步向社会主义前进的我们全党、全国人民和我们全军的巨大鼓舞力量。但是由于当时的历史环境,有些事情没有能公布。
正值胡伯伯逝世20周年的纪念日和准备纪念胡伯伯诞生100周年的时候,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感到有责任向全党全国人民通报与胡伯伯的遗嘱和逝世日子有关的一些问题。
关于胡志明主席遗嘱的原始材料
——1965年,胡伯伯写遗嘱,有3页,由胡伯伯亲自打的字,最后写的日子是1965年6月15日。这是一份完整的遗嘱,有胡伯伯的签名,旁边有当时党中央委员会第一书记黎笋同志的签名。
——1968年,胡伯伯又补充了几段,有6页,是胡伯伯手写的。
——1969年5月10日,胡伯伯重写了遗嘱的整个开头一段,有1页是胡伯伯手写的。
——1966年和1967年,胡伯伯没有写另外的版本。
关于胡志明主席逝世以后正式公布的遗嘱
1969年9月3日下午召开的(第三届)党中央委员会非常会议把公布胡志明主席遗嘱的责任交给了政治局。正式公布的遗嘱主要是依照胡伯伯1965年写的遗嘱,用胡伯伯在1968年和1969年写的一些相应的段落来补充或取代了其中的一些段落。遗嘱的具体结构正式公布如下:
——开头一段,用胡伯伯在1969年写的全部开头一段原文代替胡伯伯在1965年写的开头一段。
——中间部分,从关于党的一段直到关于世界共产主义运动的一段,是胡伯伯在1965年写的原文。
——《关于私事》一段,1965年,胡伯伯写关于葬礼的关照和写关于火葬的事,嘱咐要为南方留一部分骨灰;1968年,胡伯伯重写的这一段,嘱咐把骨灰分放在三个粗瓷盒里,北方、中部和南方各一盒。另外,还补充关于自己生平的一段,内容如下:
“我一生全心全意为祖国服务,为革命服务,为人民服务。现在我虽然要告别这个世界了,我没有什么可悔恨的,只是感到遗憾的是,不能服务更长的时间,服务更多一些。”
正式公布的胡伯伯遗嘱采用了胡伯伯在1968年写的关于自己的一段,除去了火葬的一段。
——在已经公布的遗嘱中,各段都取的是原文,只修改了一句话,1965年胡伯伯是这样写的:“抗美战争可能还要延长几年”;正式公布的遗嘱修改为“抗美战争可能还要延长”。关于胡志明主席逝世的时间
胡志明主席是在1969年9月2日我国国庆日9点47分逝世的。为了使胡伯伯的逝世日子不与全民族大喜的日子相重,(第三届)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决定把胡伯伯逝世的日子公布为1969年9月3日9点47分。(第六届)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认为,现在应该准确公布胡志明主席逝世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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